正委會等團體中聯辦請願 要求停止對李彥使用死刑

(本報訊)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成員聯同取消死刑聯合委員會二月八日到西環中聯辦門外請願,要求中國當局不要對家庭暴力受害者李彥執行死刑,也要認真處理所有家庭暴力個案。請願團體所發表的聲明全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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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國政府公開信

新歲讓李彥平安,停止對家庭暴力受害者李彥使用死刑

 

四川婦女李彥,因長期遭受家庭暴力,錯手殺死了丈夫譚勇,因而被判死刑。我們一群關注死刑及人權問題的團體,要求中國當局正視李彥所受到的家庭暴力問題,還她司法公義,對她從輕處罰,停止對她使用死刑。

 

來自四川資陽安岳縣的李彥,和丈夫譚勇在2009年結婚。婚後不久,譚勇即露出暴躁的性格,經常喝酒,動輒對李彥拳打腳踢,傷害她身體,還限制她和朋友接觸,疑心疑鬼。2010年11月3日晚,譚勇在酒後,又再對李彥無理吵罵,李彥最後錯手把丈夫殺死,被控故意殺人罪,在2011年8月被資陽市中級法院判處死刑。2012年8月,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原判。現時,案件已由中國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覆核,李彥有機會隨時被處決。

 

李彥在長期面對丈夫家庭暴力的身心靈折磨下,曾向政府有關部門,包括:110報警、公安派出所,以至婦聯、居委會等求助。但有關部門沒有盡力跟進她所受到的家暴折磨,令她陷於無助的境地,只能靠自己的力量去保護自己,這是國家政府部門在保障婦女權益上的失職,最後引發了悲劇,令人悲哀。有關她遭受家暴的事實,都有公安局及婦聯的報警紀錄、接待紀錄及鄰居的證人證言,但一審及二審法院卻以沒有證據為由,否定了李彥受到的家暴。這種判決對李彥極不公平。

 

代理李彥死刑覆核案件的律師郭建梅亦表示,由於李彥長期處於丈夫的家暴下,形成了「受虐婦女綜合症」。所以,當她再次遭受丈夫的無理取鬧及暴力時,才會怒火中燒地還擊,順手拿起譚勇的火藥槍管打他後腦。但根據李彥自己的供述,當她見到譚勇頭部冒血時,曾用毛巾覆蓋來止血,可惜無力阻止悲劇發生。

 

這是一宗家庭暴力、又求助無門下的慘劇。根據1999年《全國法院維護農村穩定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紀要》,「對於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故意殺人犯罪,適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應當與發生在社會上的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其他故意殺人犯罪案件有所區別。對於被害人一方有明顯過錯或對矛盾激化負有直接責任,一般不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所以,我們期望中國最高人民法院能重新審視這些情況,並考慮李彥所受到的身心靈創傷。我們促請中國政府當局:

 

1不要處決李彥

2 讓李彥接觸其家人

3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為家暴受害人,制定輕判的合法程序,履行中國遵守國際人權法的承諾,慎用死刑

4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反家暴法

5 請求中國當局認真處理所有家庭暴力的指控,展開有力的調查,及在足夠合理的證據下,對疑犯提出公平的起訴

 

發起團體:取消死刑聯合委員會、國際特赦組織(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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