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學校牧民工作與心靈教育的回應
近日公教報社論(七月十三日第四版)對學校的心靈教育表達關注,也提及天主教教區學校的牧民工作,謹藉本文補充一些相關資料。
教區一向重視屬下學校的福傳與牧民工作,自二○○五年起,推行學校牧民工作者津貼計劃,以三年為一周期,每年撥款資助學校聘請牧民助理,協助學校牧民團隊發展宗教教育;另亦設有「學校牧民工作者協調小組」,負責監察計劃的進展和成效。該計劃現正開展第四個周期,所有教區中、小學均已常設教學助理(牧民)職位,有助深化校內牧民工作,而大部份學校亦會回應教區每年關注的主題,舉辦相關活動;不少學校亦舉辦慕道班、聖事(初領聖體和堅振)道理班,以及向家長展開福傳工作。有部份教區中學更曾參加中文大學天主教研究中心主辦的「寓靈修於教育」及「協助中學規劃生命教育」等計劃。
大部份的牧民助理都表現積極和投入,減輕了老師的工作壓力,加強了對學生的培育,以及與堂區的聯繫。牧民助理亦經常投稿公教報,分享學校牧民工作的經驗。天主教教育事務處亦十分關注學校牧民助理的在職培育和發展,定期舉辦「牧民助理發展日」聚會,內容包括靈修、信仰培育、牧民心得分享及經驗交流。教育事務處一直都為屬下學校的中層管理人員――無論是否公教徒,提供公教學校領導培訓,強調屬靈領導的特質和重要性;最近三年所舉辦的教區學校校長靈修培育和周年退省活動,亦突顯校長擔當校內屬靈領袖的職務。
長遠來說,各天主教學校須通過招聘,及引領未接受公教信仰的在職教師慕道,冀能增加公教教師人手,令校內宗教教育能達到「專科專教」的目標。學校也應適當調撥資源,聘用牧民助理,或指派合適教師負責統籌牧民和心靈教育工作,讓教區可集中支援資源短絀的學校。此外,教區早已將天主教教育的目標與相關宗教培育工作明確列入「法團校董會」章程的「願景與使命」條款內,具體要求各校提供穩當、真正而具質素的天主教教育,從而使學校的宗教教育和牧民工作常規化,並得以持續發展。
天主教教育事務處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