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富足

期數
3516
刊登日期
2011.07.08
作者
梁達材
主曆
主曆 2011 年 07 月 10 日

「凡有的,還要給他,使他富足;但是,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由他奪去。」(瑪十三12)

驟聽起來,很像缺乏人情味。不過,耶穌所指「凡有的」,是指那些努力耕耘的人。「使他富足」是指耶穌將要補足他們的不足。而那些「沒有的」,是指那些不務進取的人,結果是空手而回。

猶達斯是經典的例子。他為了財富,竟然聽不見耶穌的呼喚:「猶達斯, 你用口親來負賣人子嗎?」(路二十二 48)結果,猶達斯沒有像伯多祿那樣懺悔己罪,痛哭流淚,而走向畏罪自殺之途。

不是耶穌不願意猶達斯痛改前非,而是猶達斯失去對耶穌信賴之心。

有一次,耶穌對他的門徒說:「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他的血,在你們內,便沒有生命。」有些門徒抗議說:「這話生硬,有誰能聽得下去呢?」結果他們便離耶穌而去。耶穌問留下來的門徒:「難道你們也願走嗎?」 西滿伯多祿回答說:「主! 惟你有永生的話,我們去投奔誰呢? 我們相信,而且已知道你是天主的聖者。」(參若六52—71)

天主的聖言真是生硬的嗎?願意向唯物主義妥協的人,自然覺得耶穌的言辭是生硬的,因為沒有妥協的餘地。「沒有人能事奉兩個主人:他或是要恨這一個,而愛那一個,或是依附這一個而輕忽那一個。 你們不能事奉天主而又事奉錢財。」(瑪六24)

那麼,是否天主要求他的門徒只顧天上的事,而不理會人間的事務?從宗徒大事錄記載有關初期教會的生活方式,便可得到答案:「眾信徒都是一心一意,凡各人所有的,沒有人說是自己的,都歸公用。……在他們中,沒有一個貧乏的人,因為凡有田地和房屋的,賣了以後, 都把賣得的價錢帶來, 放在宗徒們腳前,照每人所需要的分配。」(參宗四 32—35)

在精神上保持一心一意,在物質上互補不足,便是生活福音的典範。

天主不是一位斤斤計較的天主,而是一位大方的天主。假若我們能打開心靈給天主及近人的時候,我們便是生活在天主聖三中。只有這樣,我們才可明白「凡有的,還要給他,使他富足;但是,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由他奪去」的要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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