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愛醫院失誤事件
期數
3525
刊登日期
2011.09.09
主曆
主曆 2011 年 09 月 11 日
明愛醫院前有見死不救,今有輸錯血事件,怎能使人再支持、捐助明愛?請問教區或明愛如何交代?
教友德肋撒
回 覆
對於任何一件涉及人命的事件,我們都感到痛心疾首。配錯血的事件無可置疑關乎程序上的紕漏。在醫療人手嚴重不足的慘?下,原本應由最少兩人核對的工作,變成只由同一人處理,原本應由上司核對的程序,變成由下級跟進。從這件不幸的事件看來,醫管局在改善人手編制方面,實在已達刻不容緩的境界。
明愛醫院由香港明愛建立,但在一九九二年已交予醫管局管理,目的是為了改善醫院的設施及人力的編制。香港明愛只在管治委員會上表達有關在方向及政策大原則問題上的意見;至於日常運作,基本上屬醫管局的責任。配血工作上的編制是一件很典型的例子,因它雖在明愛醫院內,卻屬於西九龍聯網的管轄。事件發生後,醫管局及西九龍聯網都一聲不發,只由明愛醫院獨自承擔責任,更由於明愛醫院冠以明愛二字,使人最終將矛頭指向香港明愛。
從年前在明愛醫院門口發生病人失救事件,到上月在明愛醫院內配血上的錯失,使人質疑香港明愛的服務,若因而不再支持香港明愛,在關顧社會上各方卑微弱小的弟兄姊妹,那就更是因誤會而造成不幸中的更大不幸。
香港明愛總裁
楊鳴章神父謹識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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