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個糊塗的童女
期數
3550
刊登日期
2012.03.02
作者
李福生
主曆
主曆 2012 年 03 月 04 日
瑪竇福音第二十五章提及十個童女,其中五個明智的童女拿了燈,並且在壼裡帶了油去迎接新郎;另外五個糊塗的童女雖然拿了燈,卻沒有隨身帶油。因為新郎遲遲未來,她們都打盹睡著了。
當半夜新郎來時,糊塗的童女請求明智的童女分些油給她們,好讓她們點燈去迎接新郎。但五個明智的童女拒絕了她們的請求。在那時,準備好燈與油的童女就同新郎進去,共赴婚宴;新郎對糊塗的童女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認識你們,你們該醒寤,因為你們不知道那日子,也不知道那時辰。」
當讀到這段福音時,我們多把焦點放在醒寤上。我嘗試提出另一個角度,就是明智的童女為何拒絕糊塗的童女?為甚麼明智的童女不去幫助糊塗的童女?福音帶出的意思是醒寤,醒寤也是要我們深入反思應怎樣去幫助糊塗的童女。正確的方法不是去縱容,而是讓她們去承擔後果,作出反省,糊塗的童女已帶備了燈,為何卻糊塗地忘記帶油,其中也有涵意。
在日常生活中,我觀察到不少父母愛不得其法,造成了「縱愛」、「溺愛」、「錯愛」,不少港孩背後就正是「港爸港媽」的反映,他們培養出極端自我中心、自私的子女,只想到父母應該怎樣為他們作,而不是去想想作為子女的應如何對父母;而自私又如病毒一樣,具有極強的傳染力,形成一個「爭相自私」的社會心態,在這氛圍下,容易引誘別人犯罪。
作為父母的實在應反思一下,無疑你們是愛子女的,但應該怎樣愛?家庭作為教會就是讓父母以身作則,藉聖言去「學習愛、體味愛、實踐愛」,對於不公義或集體自私,也要提出嚴厲的批評,使香港新一代不會只懂追求物質享樂,而是能夠多作反省、懂得分辨是非黑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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