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身體神學 反思主流性愛觀
臨床心理學家何念慈在《十六歲後才上床?》一書中,向所有家長拋出建議,與其要孩子身陷險境,倒不如放寬尺度,儘早教育子女「優良的性選擇」,學會為自己的性行為負責,就算十六歲開始跟別人開始有性關係,父母又何必太介懷呢!但我的疑惑是:倘若社會的性觀念愈來愈開放及自由,家長的底線是否要愈拉愈低?到底性愛,是否像傳媒所渲染般,像吃飯般必須滿足的生理需要?當性行為要發生時,又是否彼此有愛就可以呢?歸根究底,性到底是甚麼?
性到底是甚麼?
性行為從來不是純肉體的結合那麼簡單,它其實包含身、心、靈三個層面。社會主流思想對性的論述,往往流於表面,只著重性行為本身;因此,倘若男女雙方自願、彼此有愛及有穩固關係,性關係是被默許的。但是,究竟如何界定「有愛」和「穩固關係」呢?從來也是模糊不清的,最終唯有說「大家有feel(感覺)」就是了!但當一段關係只建基於感覺上,當感覺消失了,也是一段關係結束的時候了!所以,不少婚姻專家也提醒現代人,愛絕對不是感覺,而是一個決定!
「身體神學」的啟迪
細讀已故教宗若望保祿對性愛及婚姻的見解,就是「身體神學」,我們對性愛必有一份更深邃的了解。
陳黃淑珍在《橋》季刊中提及已故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為闡釋身體神學而引入一些與身體相關的概念,其中有一個概念幾乎貫穿整個系列的講道:身體的婚姻意義,其意指在婚姻愛情生活中,丈夫妻子把自己作為禮物,完全徹底自我交付予配偶,並全然的接受對方,以達致「二人成為一體」的結合、位際的共融。
另何奇耀《神思》「當今教宗若望保祿與倫理神學」一文中指出,在「身體神學」的闡述中,男與女透過相互間忠貞的愛,組成了一份盟約的關係,並以自己的身體作為愛的禮物,把整個的自我完全交付予對方,兩個人成為一體。從中可見,世俗的性愛推崇的擁有、自我、享受、快感,跟「身體神學」中的徹底交付、全然接受、愛的禮物,有著南轅北轍的理解;這也是引發前後者對婚姻、同居、性行為截然不同之立場的主因。
向主流性愛觀說不!
當社會普遍認同性愛自由時,我們既是天主教徒,亦已為人父母的,更應開始研究「身體神學」(像我一樣起步),肯定婚姻內性愛的美麗,並拒絕婚姻外的性關係,主動教育下一代,能勇敢地向主流價值下的性愛觀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