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暗投明
偶爾與一個闊別多年的舊生相遇,問她近況,她說:「結了婚,又離了婚了。」我馬上問她:「你以前的丈夫一定做過對不起你的事了,你寬恕了他沒有?」她說:「我很難寬恕他。」我說:「心中有恨,是心靈便秘;心靈便秘,就不舒暢;要心境舒暢,就須寬恕。寬恕不是一種感覺,而是一個決定。只要不理會心中的反感,決心做一個大方的人,立志放過他,那就是寬恕了。」她說:「教會的牧師也曾叫我寬恕,可是我辦不到。」我說:「那麼求耶穌幫助你去寬恕吧,因為祂說過:『你們求,必要給你們。』」(瑪七7)
過了幾天,我打電話問她:「你寬恕了他嗎?」她表示其實很想寬恕他,但做不到,因為他常激怒她,比如孩子生病,她要上班,叫他來帶孩子求診,他卻不肯。本來他答應過每週都來探望孩子,可是兩年來,只來過五次。我說:「你之所以生氣,是因為你對他仍有要求。試試放棄對他的要求吧,那你便不會再生氣了。」
後來我想,她之所以難於寬恕,不單由於她對丈夫有要求,還可能由於她判斷了丈夫,於是再打電話對她說:丈夫無疑做了錯事,但是不要判斷他的動機,因為我們只看見外表,唯有上主洞悉人心。(參閱撒上十六7)說不定他有些難言之隱,他不一定懷著惡意,也不一定像我們所想像的那麼壞。耶穌說:「你們不要判斷人,免得你們受判斷。」(瑪七1)我向她建議:「你最好聽耶穌的話,不要判斷丈夫是否有罪。這樣,就較易寬恕他了。」她表示同意。
那時我估計,大概時機已經成熟了,便叫她聽我念以下這篇禱文:「奉主耶穌的名字,並因聖母瑪利亞的轉求,天父啊,求祢綑綁並趕走我心中的一切黑暗勢力。」念了三十四次後,她說心中已經沒有煩惱了。
第二天,我打電話問她:「你還恨他嗎?」她答:「不恨了。」我很欣慰,便再向她提出兩項建議——第一、把「奉主耶穌的名字......」念給孩子聽,以消除家庭不和的壞影響;第二、要天天和孩子一起為丈夫祈禱。天主是一定會繼續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