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筆容辭】中聯辦外的政治花槽

期數
3562
刊登日期
2012.05.25
作者
孔令瑜
主曆
主曆 2012 年 05 月 27 日

中西區區議會於五月十七日會議中,以十四票反對四票贊成,否決拆除中聯辦正門外花槽的議案。投反對票的議員認為花槽拆卸後會吸引更多人來示威,產生噪音滋擾居民,有違綠化原意;有議員甚至認為存在了僅十年的花槽是居民的集體回憶。

回歸十五年來,由於中方多番干預和插手香港事務,加上內地不斷打壓維權人士,中聯辦已成為示威遊行的集中地點,市民前往該處抗議的次數,可能已經超越新、舊政府總部。中聯辦於二OO一年五月份於西環干諾道西成立,法輪功成員由於不滿中央政府對法輪功學員的壓迫,經常前往該處請願;同時亦有不少持不同政見人士持續前往抗議。集會和請願是每個港人應有的公民權利,警方的責任是協助請願人士,令他們有足夠和合理的空間表達意見。但由於中聯辦不僅是一個「聯絡辦事處」,正如建制派的中西區區議員在上週會議中所言,那是「宗主國總部」,所以中聯辦亦藉警方之助,將不同政見人士拒諸門外,近年來不僅拒收請願信,保安人員甚至將請願人士的請願信撕毀,當垃圾拋出閘外,此等做法只會攘成更多示威衝突,亦無助中聯辦確立其作為官方機構的形象。

多年來,警方用盡不同方法對付中聯辦的示威者,為中聯辦「消音」,減少尷尬。該等手法層出不窮,包括以阻街罪檢控法輪功的和平示威者,結果敗訴。警方在附近亦設置了數以百計的鐵馬,幾乎佔去行人道全部路面,令原來狹窄的通道只能容一人通過。鐵馬所佔的空間,遠比示威者為多,在某程度上,警方的行為更符合「阻街」罪名的要求。另外,由於法輪功學員的請願行為,警方更用上偵查殺人、強姦等重案的手法,到鄰近的樓宇逐家逐戶作問卷調查,向居民查詢是否受到示威者的阻礙,結果反被指斥為擾民。

路政署二OO二年五月在未經諮詢下於中聯辦門外加建花槽,門外的行人路原有九米闊,花槽落成後,行人路只剩三米闊,而該處的示威和過路空間亦大幅收窄,此舉不但給示威人士和一般路人添加路障,更為拒絕和限制示威製造藉口。例如警方會利用「空間狹窄」為理由,要求請願者不得長時間停留在該處、要求請願人士以單行行過該處正門、不准帶同棺材等示威道具同行等。

有中西區區議員認為,拆走巨型花槽是破壞當地的綠化設施,但事實上,當民間人權陣線提出通知,要在五月十三日於中聯辦舉行集會,並要使用花槽時,警方指出需要利用花槽作「警察行動區」,因此反對民陣的要求。警察要在花槽上放置鐵馬,錄影機器材和播音系統,目的就是要在較高的位置,將請願人士的一舉一動拍攝下來。每次均有至少五至十名警員在花槽上「行動」。另外,由於通道被鐵馬和花槽阻礙而變得非常狹窄,攝影記者為取得更好的角度,亦唯有踏上花槽,才可完成工作。

如此一來,綠化的意義已經蕩然無存,其政治目的亦已經非常明顯,花草已經因警方的多次行動而枯萎。種花固然可綠化城市,但唯獨在中聯辦正門前設置大型的花槽,而不去綠化其他地方,就難以說服公眾,花槽藉?綠化之名,收窄示威者的活動空間,方便警方管理示威人群,控制遊行場面。

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www.hkjp.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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