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向淺中醫

期數
3565
刊登日期
2012.06.15
作者
主曆
主曆 2012 年 06 月 17 日

「朋友義號」義工小組由一群年青人組成,我們一起經歷公開考試、大專生活和工作等轉變。數年來曾組織不同類型的活動,對於組員來說是其中一個渠道去了解社會上不同的人和事。在兩三年前,我們在明愛賽馬會屯門青少年綜合服務參加了以思覺失調康復者為對象的朋輩輔導訓練,接著我們為思覺失調康復者籌備及推行各種拓闊視野和人際溝通活動,因而增加了對康復者的認識。


維基百科中有關思覺失調的條目是這樣的:「......早期表面徵狀,有可能以心理學的角度及少量鎮靜劑治療。還有以下的因素,於是將『early psychosis』譯作『思覺失調』:精神病或發神經是社會根深蒂固的污名和忌諱......」

當我讀到這裡,我突然想起每當社會上發生一些暴力傷人案,大眾總會把焦點集中在,傷人者是否患上精神病?如果是的,總會有人把他們標籤成可怕的一群。社會上有不少所謂的「弱勢社群」,無論是貧窮、長者還是長期病患等,社會上總有不少善心人願意替他們分憂。但思覺失調康復者呢?醫學界經常強調思覺失調不等於精神病。但對康復者來說,這彷彿是個沉重的枷鎖,既是自己加諸於自己身上,也是出於社會的誤解。這種根深蒂固的概念,令他們不會主動尋求協助,長此下去,或令情況變差,最終變成被社會遺棄的一群......

所有人本應生而平等,沒有人有權戴着有色眼鏡去看待別人,即使那人是位長者、是貧窮、是殘疾還是神經系統出現毛病。我曾經在附近屋?見過這樣一對橫額:「要求精神病服務中心遠離XX?居民」、「為更好照顧精神病患者,建議服務設在獨立大廈」。

人有病,可以就醫,但社會有病呢?我理解社會大眾對他們的理解不深,但我不能夠理解一些持份者為甚麼會找個漂亮的藉口去製造社會矛盾。

所謂的社會污名和忌諱,我想就只在一念之差。如果我們都像這些持份者般的話,相信我們的下一代只會生活在倒退的時代。但如果有更多人願意向社會上被誤解的人伸出援助之手,多一點體諒、關懷,我深信,不單是思覺失調康復者受惠,而是整個社會的進步。


 

  • 作者「桔」為明愛賽馬會屯門青少年綜合服務義工,屬於義工小組「朋友義號」

  • 明愛青少年及社區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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