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分鐘教理】人與社會

期數
3567
刊登日期
2012.06.29
作者
周影影
主曆
主曆 2012 年 07 月 01 日

401.人的社會特性在於甚麼?

在人的本性和召喚的基本要素中,除了真福的個人召喚外,還有其社會特性。實在,所有的人都為了同一終向,即為了天主本身而被召。天主聖三的結合,和人與人之間應在真理和愛中建立的兄弟手足情誼,有相似之處。愛近人與愛天主是分不開的。

403. 輔助性的原則是甚麼?

輔助性原則是指較高層的社會不應剝奪較低層社會的權限,以干預其內部生活,反而應在必要時支持它。

404. 真實的社會生活還有甚麼要求?

社會生活必須尊重公義和正確的價值等級,物質和本能的層次應隸屬於內在和精神的層次。尤其在社會風氣為罪惡所腐化的地方,就要呼籲人心的皈依,和懇求天主的恩寵,好能促成社會的改變,使它真實地為每個人和整個的人服務。讓愛德激勵正義的改革。愛德要求並使人能夠實踐正義,在社會誡命中佔著最重要的位置。

《天主教教理簡編》

 

十多年前,有讀者寫信到公教報詢問︰是否必要承諾參加團體,慕道者才能領洗?今日我們當然明白堂區或慕道團導師不會這樣要求慕道者。雖則如此,但天主教教理卻指出人除了蒙召獲享真福的個人召喚外,人的被召也有團體的幅度。耶穌在離世前向門徒囑咐說︰「我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你們該彼此相愛如同我愛了你們,你們也該照樣彼此相愛。」(若十三34)這個彼此相愛的勸言正正是每一位基督徒透過教會團體,並在天主聖三的共融內,與人建立友愛的手足情誼,這也是為承受永生,我們應當全心、全靈、全力、全意愛上主,我們的天主;並愛近人如愛自己的信友生活。(路十27)(簡編#401)

又因著時代的演進,教會意識到人與社會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家庭和國家基本上已反映出人的群體本性,但為使更多的人參與社會生活,有必要創立志願組織和團體等來讓人發展個人天賦的潛能,藉此增加人的創新力和責任感,從而也有助於保障人的權利。(教理#1882)今天,不同的國際性組織,無論是志願機構或學術研究組織,都是為大眾的公益而成立,如明愛已成為天主教會服務社會的標誌。(#401)

另一方面,為避免出現國家過度干預而威脅到個人的自由和主動,教會訓導制定了所謂輔助性原則,以保障較低層社會的權限不被較高層社會所剝奪。這一原則就是不論是國家抑或較大的社會,都不應取代個人和中間團體的主動及責任感。較低層的社會組織可以接受政府的資助,但不可以有太多的預設條件及干預其內部的政策。(#403)這讓我想起陳樞機對校本條例的看法和取態,其實都是基於教會的訓導。

若論到真實的社會生活還有甚麼要求?我想必須依循基督徒的倫理價值來生活。人們嚮往的物質生活蓋過了教會所提倡的人內心及精神生活是高於外在的物質生活。結果,尊重公義和正確的價值等級卻被腐化的社會風氣所蠶食,最後,為達到目標而產生不義的社會現象,令基督徒想度一個符合天主聖意的生活,變成為不可能」。(教理1887, #404)但教會始終如一的呼籲,人要有內心的皈依,懇求天主的恩寵,不但可清理和淨化引人犯罪的結構和生活環境,也促使社會的改變,建立正向文化及正確的價值觀。

今年天支聯「六四」廿三周年的主題︰不要拋棄起初的愛德(參默二),不正是讓愛德激勵正義的改革。因著愛德,我們變得包容及更願意真實地為每個人和整個人類團體服務,一則能實踐正義,二則能再以福音精神來度社會生活。   


  教區教理委員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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