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分鐘教理】自然律
416. 自然道德律在於甚麼?
自然道德律是造物主寫在每一個人心靈上的,在於讓人分享天主的智慧和美善,表達原始的道德意義,允許人以理性分辨,何者為善,何者為惡。自然道德律是普遍而不可變更的,確定人基本權利和義務的基礎,以及人類團體和民法本身的基礎。
420. 新約的法律或福音的法律是甚麼?
基督所宣布和實踐的新約的法律或福音的法律,是天主的法律、自然道德律、啟示的法律的圓滿和成全……它也是人內心的一個事實:是天主聖神的恩寵令這愛成為可能的。它是「自由的法律」(雅1:25),因為它使我們在愛德的推動下自發地行事。
《天主教教理簡編》
教會從人的經驗中歸納出天主在創造宇宙萬物時,已將倫理的法則放入人的心靈當中,就如萬物都有其物理法則一樣,我們稱這些倫理法則為「自然律」。這些「自然律」可以說是與生俱來的,在不同的文化和種族中都共同持守,例如:做人都應該正直、誠實、尊重他人;殘忍、欺詐、貪婪都是錯誤的,這些對善惡的共同價值取向,正好指向一種自然的法則。
可是現今的社會,有愈來愈多的人都懷疑客觀的善或惡是否真實存在,並否定有一些人性價值是「絕對的」。教會稱這種傾向為「相對主義」,它大大削弱人對善惡判斷的要求和立場,並損害著人對善和惡的理解。當然,教會不否定一項絕對的價值在某些獨特的環境中,會影響到行事的人的責任歸屬,但這卻不損「那件事」本身在道德上是善還是惡。
對生存權利的了解其實正好讓我們明白自然道德律的重要,生命原是美好的,但如果我們無視自然道德律,將生命的本質約化為一堆財務負擔、一堆數字,或其他人的負累時,我們便會為墮胎、安樂死等行為找到很多「合理的」理由。
自然道德律看似一堆食古不化、冷冰冰的規律,但耶穌在福音中卻讓我們明白到,他要以愛的法律去滿全人的本性。當我們透過聖言、聖事和祈禱,讓聖神的恩寵不斷地充滿我們時,我們便能放下人的私慾偏情,全心全意地愛主愛人,使我們能真正地在愛德的推動下自發行事,看到自然律背後所顯示出的對人性的尊重和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