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公會發表傳道同工指引

期數
3571
刊登日期
2012.07.27
主曆
主曆 2012 年 07 月 29 日

(本報訊)聖公會香港教省新近發表指引,強調聖公會不設「傳道人」或「宣教師」制度,當中指出牧師應親力親為牧養信徒「主理崇拜,教導及主持講道」,不應請人代勞。

《教聲》七月十五日報導,聖公會香港教省常備委員會成立「香港聖公會牧區聘請『非聖公會』傳道人事宜小組」(小組),探討牧區聘請「非聖公會」傳道人的有關問題。報導指,近年有受聘於聖公會,而本身不屬聖公宗的「傳道人」,在教導時經常對聖公宗的信仰有異議或批評。聖公會的牧區(parish)相若於天主教的堂區。

教省委員會接受由小組呈交、經聖公會主教院認可的報告後,發出《有關牧區聘請牧養/傳道同工指引》。指引訂明聖公會不設「傳道人」或「宣教師」制度,牧區可聘請「傳道幹事」或「關懷幹事」等,惟牧區主任若授權「傳道幹事」於平常主日講道,須先向主教申請批准,講章亦要由主任牧師評估再交主教院存檔。至於在教會重要節期,必須由主任牧師、助理聖品或其他持有主教發出有效執照的聖公會聖品講道。

教省主教長鄺保羅大主教對《教聲》說,近年不少牧區和傳道員流行聘請「傳道人」,負責協助牧養和傳道工作,他直言為情況已達「臨界點」而感到不安。他說很多禮拜堂的牧師和牧區議會聘請他人服侍自己,代替自己去服務教會,破壞了傳統的精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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