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sic aloha】守護海洋

期數
3587
刊登日期
2012.11.16
作者
主曆
主曆 2012 年 11 月 18 日

鬧哄哄的龍尾灘事件,真讓我感觸良多。

不敢說自己是在海邊成長的孩子,因為這種說法該是水上人家的專利。不過,我永遠記得小時候每星期都會去離島,起初是長洲,後來就是南丫島,既上山,也下海,捉螃蟹和釣魚。真慶幸自己是個不怕水的人,早早學會了游泳,才能跟海洋成為好朋友。

那天看電視,日本攝製隊去找一個叫奇跡之海的地方,在印尼附近。他們用一小時,放好攝錄機,在他們面前游過的魚類和生物,已經最少有一百二十種。珊瑚很美,像一個大森林一樣,陽光照到的地方有硬珊瑚,陽光照不到的,則有不需要進行光合作用的軟珊瑚品種。一切水底活動是多麼頻繁但又寧靜,這就是海洋。攝製隊出海還為了要拍攝到全黑色的魔鬼魚。魔鬼魚展開時身長五米,像一艘戰機,連肚子也是黑色的品種超級優雅,像穿上禮服。我一邊看一邊驚歎,水平線下的世界多麼漂亮。另一邊,心裡就在想,我們活在陸地的人,把不想要的東西傾倒進海裡就覺得眼不見為乾淨,但水裡的世界是這麼不該被打擾,因為水會流動,一但被污染,全世界的海洋都有機會受影響而無處可逃。我還想到,在那些陽光海灘的旅遊點,有人把魔鬼魚捉來給遊客騎著拍照。為了賺錢,大家都不尊重海洋,也不愛護生物。

龍尾灘要發展,我才不會相信那是單純因為該區沒有沙灘。稍有地理常識都知道,沙灘之所以是沙灘,是地球上的自然運動之一。建構性海浪把沙堆在岸邊,兩旁還應該有向海伸延的山和岩,令沙灘自然形成。如果那裡不適合做沙灘,它根本無論如何都不會是沙灘,因為破壞性海浪會一直把沙粒拿走,哪怕你放大石頭,海浪也會把它帶走。這種簡單的道理,為甚麼政府不明白?

新聞說,他們打算為生物搬家。那更可笑了。生物從來擇木而棲,如果那個地方有利牠們生活和繁殖,牠們一早就會在那裡落地生根了,這是多麼直接的邏輯。不然你把牠們搬走,無論水質水流和環境都要重新適應,你以為只要是海邊就可以?這是甚麼層次的常識?

我不明白為甚麼政府往往要迫市民去集會去抗議,不明白為甚麼官員們短視如此。但願天下間所有人會更愛惜地球愛惜生物,沒有地球或者沒有大自然,我們又如何能活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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