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懲教工作(上)
最近閱讀過公教報十月廿一日「議事堂」一篇名為「返回自己的國家」的文章,對於文章的內容敍述,心裡有一些感受。為此,我決定寫下這篇文章,抒發一下自己的觀感;同時,也讓那堆滿無限公事的腦袋休息一下,拿出少少空間,重新審視一下自己現在的工作。
屈指一算,我在懲教署工作了也有二十三年的時間。二十三年前的我,剛離開校園,便懷著滿腔熱誠,希望為社會弱小的一群做些事。因為從幼稚園到預科,我也在同一所天主教學校就讀,自少聽從天父的聖言和跟隨修女成長,她們的教導和訓誨,對我的成長影響甚深。想當年,課餘時跟隨修女當義工,服務有需要的弟兄姐妹,心中那份滿足感和使命感,再加上天父的引領,也或多或少驅使我加入懲教署。
一直以來,總覺得管理「人」是一門很深的學問,這並不是研發了一條新的程式就可以攻破的難題。管理懲教院所亦然。在受訓的過程裡,我發現到管理懲教院所是有一套很全面的制度,就如在囚人士的衣、食、住和行等,也有既定的法例和工作守則去依從,並非因個人喜好作出決定。而懲教院所內的在囚人士來自四方八面,他們各不相識,各有不同的文化和背景,卻又在不自願的情況下被囚禁在一起。這有別於一所學校或公司,每天有下課和下班的時候,大家可以各自回家,喘息一下。相反的,懲教院所以內的在囚人士,要共同生活一段時間,數年、或數十年甚或一生,要管理他們,真是一門相當艱深的學問。
就上述文章報導的事件,由於我並不是當事人,也不在場,故不可能就報導的內容說明事件。但是我們從來沒有覺得我們的工作是要「對付」在囚人士,「對付」這個形容詞對我來說是負面的。就好像大家在一個作戰的狀態,要找方法去還擊。懲教院所的管理是有程序和制度,在囚人士發生了不同的問題,我們有不同的應變方法。就如向在囚人士使用適當武力,也是紀律人員的最後一著,用以保護自己或他人免受遭遇傷害的嚴重威脅。每次職員行使了武力,署方一定要求有關職員提交詳盡的報告,以說明事件,並作出調查。對於如何使用適當的武力,署方是有一套相當詳盡的指引給職員去依從的。
在懲教署工作了二十三年,我大部份的工作崗位也是負責在囚人士的更生事務,這相信與我擁有社會工作和輔導的學歷背景有關。懲教署在一九八二年由監獄署改名為懲教署,清楚說明懲教工作由監管羈押轉變為懲與教並重。眼見署方這十多年內大力加強在囚人士的訓練和教育工作,並鼓勵社會人士接納和支持更生人士重返社會。此外,署方亦開放懲教院所給青少年機構、中學生參觀,以說明犯罪的代價,使青少年有一個正面的價值觀。近年來,面對這些轉變,我深深感受到自己的社會使命感愈來愈重。工作雖然愈來愈忙碌,但卻愈來愈有意義,我也愈來愈以我這份工作為榮!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