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立法會議員天主教監察組

期數
3587
刊登日期
2012.11.16
主曆
主曆 2012 年 11 月 18 日

自立法局在1991年設立直選議席以來,至今已達21年。直選後,一群以天主教徒為主的市民組織了「立法會議員天主教監察組」,於過去20多年,對立法會議員的工作表現進行監察,以履行市民的監察責任。監察組每年均發表監察報告,內容包括立法會議員的考勤情況、投票取向,以及監察組對各政黨和議員的整體評價等。(報告全文可於以下網頁下載:http://www.legco-monitors.org
 

一、評論今屆立法會

1.1 直選VS功能、泛民VS非泛民

直選議員考勤表現較功能組別議員好:在「提出動議和修正案數目」、「發言次數」和「質詢次數」3方面,地方直選議員的表現,明顯較功能組別議員好。在「提出動議和修正案」方面,地方直選議員的平均次數為每人4.3項,而功能組別議員的平均數只是每人2項;在「發言次數」方面,地方直選議員的平均次數為每人30次,功能組別議員只是19次;在「質詢次數」方面,地方直選議員的平均數為每人14項,而功能組別議員只是8.5項。

泛民議員考勤表現較非泛民議員好:監察組統計了泛民議員(23名)和非泛民議員(36名)在週三例會的考勤表現。研究發現,在「提出動議和修正案數目」、「發言次數」和「質詢次數」3方面,泛民議員的表現,明顯較非泛民議員好。例如在「提出動議和修正案」方面,泛民議員的平均次數為每人4.6項,而非泛民議員的平均數只是每人2.2項;在「發言次數」方面,泛民議員的平均次數為每人32.3次,非泛民議員只是18.8次;在「質詢次數」方面,泛民議員的平均數為每人14.4項,而非泛民議員只是9.1項。

1.2 功能組別才是解決深層次矛盾的絆腳石

「分組點票」制度令多個不受政府歡迎的議案遭否決;「功能組別」卻合理化商界的特權參與,成為保護個別業界利益或政府向商界利益傾銷的「必然渠道」。透過與政府的緊密關係,和他們在立法會的議席,商界在港府的施政上取得更多控制權。自香港回歸以來,功能組別與及分組點票的制度,已成為社會既得利益集團和政府政治交易的代號。

當立法會權力受削弱,無法有效監督行政機關時,香港會面臨更大的危機。因為行政、立法的權力將會此消彼長,當議會失去緩和社會矛盾的角色後,社會衡突會變得更尖銳。

1.3 拉布、剪布

社民連的梁國雄、人民力量的陳偉業及黃毓民提出千多項修訂,以拉布作為阻止不義的「替補機制」的條例草案的手段,而他們的做法是符合議事規則。同時立法會主席即民建聯的曾鈺成就修訂的裁決是:『由於所提修正案並沒有任何一項違反《議事規則》的相關規則(即第57條),我裁定他們全部1,306項修正案均為《議事規則》所容許,他們可就條例草案動議該等修正案。』

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在委員會審議法案的階段,只要議員發言不重複、不離題,就可以不限次數地發言和發問。另外,《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給予議員有別於一般人的特權和法律豁免權,就是為了確保任何議員都能夠於議會中暢所欲言,對議案或者法案作出討論,以此履行職務。由此可見,立法會的工作除了通過法案,亦透過民意授權進行議事工作。一個議會的存在價值,往往不是由於議會擁有相當大的權力去左右政府運作,而是議會所擁有的言論空間。

可惜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在5月17日的一個裁決,誤用《議事規則》第92條賦予立法會主席的權限,阻止議員繼續就修訂發言,使立法會淪為立法機器,喪失了其議政和監察功能。

有人認為「拉布」癱瘓香港運作、阻撓民生議案、阻止政府改組,所以要「剪布」。其實,只要政府收回「替補機制」的草案,或曾鈺成准許公民黨所提的「休會待續」,有關民生議案便可爬頭進行審議,何來「癱瘓香港運作」之說。


二、總結上屆立法會的經驗 展望來屆的發展

2.1 防止修改議事規則,限制議員發言

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兼民建聯主席譚耀宗表示,將在新一屆立法會中,提出修改議事規則,防止有議員「拉布」。監察組並不同意這做法,因拉布是少數派在議會內的非暴力的抗爭方法,故被形容為「弱者的武器」,美國參議院過往曾多次討論加強限制拉布,但被指剝削了弱勢政黨發聲的機會,違反民主的精神而不獲通過。本港立法會議席不是全部由直選產生,建制派在新一屆立法會內佔有47席的過半數,可通過大部份政府提交的議案。要避免一些具爭議性議案,在建制派護航下通過,拉布是其他政黨的重要手段,這個「武器」不能失去,一旦被廢,則會進一步減低議會監察政府、制衡行政機關權力膨脹的能力。

2.2 泛民直選席僅過半分組點票易失守

泛民主派在立法會70 席中取得27 席,保住24 席「關鍵少數」的防線,可以拒絕不民主的政改方案。不過,在分組點票(即地區直選、功能界別同時須過半數)下,泛民在35 席直選中僅得18 席,剛過半數,日後一旦議員提出個人議案或法案修訂、修改議事規則等,相比以前30 席直選泛民有19 席,可以緊守直選組別不通過議案,新一屆情況嚴峻,泛民議員必須緊守崗位,以防一些重要議案失守。

2.3 議員有必要改善疏懶情況

在2011年至2012年,監察組發現出席議員不足法定人數的次數多達334次,並導致3次流會【見網上報告表2.5】。雖然有人歸咎於是議員的「拉布」行為,要求主席點人數,以拖延時間。但若議員盡忠職守在席,主席亦不需下令響傳召鐘。故監察組認為要求點算出席人數並無不妥。

議會內議員的投票立場雖屬首要,但凡出席會議,議員亦該參與提問及辯論,盡量避免離席,聆聽其他參與者的發言,慎思明辯才進行投票;每當議會出現不足法定人數時,所有不在席的議員都該負上責任。今年統計出席議員不足法定人數之多,正揭示了議員對議會工作散漫及疏懶的普遍情況。監察組希望新一屆的議員安守本分,留在議事廳議事。

2.4 身兼立法、行政議員,有角色衝突

作為行政會議成員,在涉及政府政策的議題上,必定為政府護航。監察組已多次指出,這有違立法會議員監察政府的職能。以往譚耀宗、劉江華身兼行政、立法會議員已多次被監察組指出他們的投票取向是跟隨政府,而非其所屬政黨。今次以超級區議會入立法會的李慧琼、葉劉淑儀、林健鋒,亦被委任入行政會議。我們相信這種情況會再次出現。監察組認為他們必須兩者選其一,免得角色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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