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直接立法免諮詢
期數
3590
刊登日期
2012.12.07
作者
陳滿鴻
主曆
主曆 2012 年 12 月 09 日
十一月二十七日在某日報刊出有關同性戀的討論,其中一篇訪問報導題為「支持直接立法免諮詢」。有教友致電教區中心表示憂慮及置疑。
該篇報導是訪問我的。首先,我沒有責任解釋編輯所用的標題。細閱讀過內文,沒有發覺引述我的地方有違背教會的訓導。雖然有人批評標題有誤導性,但整篇報導足夠清楚。
以下回應不屬當日的訪問內容,如今寫出純是為向查詢者進一步澄清。
先澄清所謂立法,至目前為止,立法主要有三個範圍:一、同性戀非刑事化;二、平權及歧視;三、同性婚姻合法化。
按筆者搜集所得,教會只反對立法承認同性婚姻。
有關「免徵詢」的問題,其背景是我認為何秀蘭議員提出的「徵詢是否進行反歧視立法」是一項節外生枝的試水溫行動,使不支持動議的人受「反對民主」的指責,有失民主人士該有的光明磊落精神。不如大方直接提私人議案,有了正式議案,民間自然就會辯論,體現公民空間的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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