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筆容辭】慣於說謊 談何誠信?

期數
3590
刊登日期
2012.12.07
作者
陳麗娜
主曆
主曆 2012 年 12 月 09 日

特首梁振英就其圍封大宅僭建地庫一事,經過六個月,終承認沒有通知屋宇署,並在沒有申報下建磚牆圍封僭建地庫,以他專業測量師的認知是「當時已經處理(圍封)了,就是無僭建」。然而,由於梁振英的誠信徹底破產,故他的語言偽術已欺騙不到人,反而令人格外小心查證,結果終被揭發他不單非首次處理家中僭建問題,在十二年前處理赤柱舊居的僭建問題時,手法更跟現時如出一轍,即先隱瞞後拖延交代,事後更諉過屋宇署遺失圖則,致令他未能將僭建物清拆,其實圖則一直存在。

而他的歪理,更惹來網民在臉書上的揶揄,依據他「處理了等於不存在」的邏輯延伸至以下的說法:「條屍處理左,單兇案就唔存在」、「貪返黎D錢使咗,受賄就唔存在」、「將動車埋左,意外同死傷就唔存在了」、「條屍掛喺窗邊,他殺就唔存在」。梁振英所謂的「自己第一次處理僭建,認為該工程規模較小,唔知道要通知屋宇署」,可否讓小偷藉此辯解:「自己第一次偷嘢,認為該物品價錢較少,唔知道要比錢」;記者質疑梁振英備選時發現有僭建,為何不向外界公開?他就重複早前聲明,指當時無人查詢,這又是否可延伸至「錯手殺咗人,為何不報警?因當時無人查詢」。若他這種語言偽術擴展至整個社會,我們能否想像香港會變成怎樣?我們的下一代會被教育成怎樣的品格素質?

可是特首的支持者則異口同聲,希望各界將視線轉移到政務上,但問題是,梁振英在僭建事件上涉嫌「講大話」,甚至是違法,而作為特首,誠信比能力更為重要。一個誠信有問題的特首,難以給予港人信心,管治必受影響。

僭建密室不是誠信問題,只是貪婪和道德的問題,但掩蓋僭建,卻絕對是誠信問題。試問一個貪婪、無道德、無誠信的人怎能繼續擔任特首一職?

信任與信賴,是創造民主社會巨大能量的關鍵。得不到信任,再好的政策,再正確的路線,都不可能發揮作用。何況特首的產生已是先天不足,七百萬人的特首只是由一千二百名選委選出,得票只有六百多票,認受性不足,再加上梁振英一而再,再而三企圖用言語掩飾他的過失,使市民對政府失去信心。

十誡中的第八誡:毋妄證,提醒我們要重視真理,互相信任,如果在一個社會裡,事實受到欺詐、謊言和不忠的行為所破壞,這會摧毀人與人之間的信任,人民生活在充滿欺詐的社會裡;若人民開始懷疑、進而收回信任,失去了可以凝聚信任的對象,那麼我們的社會必然同時失去前進改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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