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懸崖
一九九九年,六百多名法律界人士走上街頭遊行,當中有法官、律師,還有法律系學生。那是特區政府提請人大常委就居港權問題釋法之後,法律界破天荒地走出來捍衛香港法治。那黑壓壓的沉默力量還歷歷在目。
袁國強司長,那天你在行列中嗎?
回歸十五年,四度釋法。除了二O一一年的「剛果案」,因涉及外交層面,終審法院主動提請釋法外,每次釋法都引起香港社會極大震盪。
二OO四年人大釋法,否決O七、O八雙普選;二OO五年人大再就補選香港行政長官任期釋法,九百多名法律界人士再次上街。
走到二O一二年十二月,特區政府趁一宗外傭爭取居港權案向終審法院上訴之際,向終審法院提交書面陳詞,建議終院考慮提請人大釋法。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解釋,這無非是要澄清一九九九年就「吳嘉玲案」人大釋法內容的法律效力。
當年人大釋法,提及九六年特區籌委會的一份報告書,當中涉及居港權條文的「立法原意」,籌委會報告指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其父親或母親必須是香港永久居民,才享有居港權,換句話說,父母均非香港人的「雙非」嬰兒及外傭,都不能享有居港權。不過,二OO一年終審法院審理「莊豐源案」,終審法院法官一致裁定莊豐源有居港權,並指籌委會報告只屬人大的附屬意見,並非釋法的一部分。
事隔十一年,特區政府這次建議釋法,就是想將籌委會報告內容變得具約束力。如是者,這次釋法就會一併解決雙非嬰兒及外傭居港權的爭議,但亦等於要終審法院打倒昨日之我,推翻當年判決。
特區政府這樣做,是將法治這塊磐石推到懸崖。
居港權問題早在九九年釋過法,震撼香港社會,這次政府要釋已釋過的法,要推翻已終審的案,無疑是輸打贏要,法院尊嚴何在?再者,行政、立法、司法三權本應分立,這種制衡是對人的基本保障。但可惜,中國領導人不如是看,新任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就提出過「三權合作」,特區政府赤裸地「建議」釋法,要法院自打咀巴,也無疑要司法服務行政,司法獨立又何存?
政府利用民粹點火,燃燒法治庭院。外傭居港權、雙非問題都容易挑動香港人神經,引發民粹,在政策失誤及認知不足下,香港人難免將怨氣和責任歸究到「人」身上,難以看清楚政府要負的責任。事實上雙非問題引發中港矛盾,是政府後知後覺,甚至任由私家醫院謀取暴利的後果,這大可以通過行政措施解決。梁振英自己在今年八月也曾說過,本港醫院停收雙非孕婦後,衝關人數已減少,釋法是可免則免。言猶在耳,現在提出釋法,是他又忘了自己說過這番話嗎?如今政府未克盡己職,推行良政,令資源分配不均,這又要用釋法手段去禁絕「雙非」,這是負責任的做法嗎?
現在壓力的確臨到終審法院的頭上,我們那些磐石的捍衛者,請好好珍視法治的權柄。
「真正的民主,惟有在法制的國家,並以正確的人的觀念為其基礎,才有可能。這要求具備一些必要的條件,使得個人和社會的主體性皆能有所進展。」(百年通諭)
法治的磐石已被推到懸崖邊,要以「正確的人的觀念」頂住它,還得靠無數人的力量。
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www.hkj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