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sic aloha】這天在巴黎,上街!

期數
3598
刊登日期
2013.02.01
作者
主曆
主曆 2013 年 02 月 03 日

麻:

一月十三日,我特意從比利時「南下」法國巴黎「上街」去!新任法國總統奧朗德(Francois Hollande)有意推動同性婚姻、同性「配偶」領養小孩的法例。他的政策稱為「全民婚姻」,於是這天示威活動以「全民上街」為名,以宣示「一男一女、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必要性。

我從來不喜歡推說「教會、教宗、神父說不行!」為藉口,以推卸獨立思考的責任。而且,我的好朋友之中也有同性戀者,我既然深愛他們每一個,當然不願「歧視」他們的權益。這個全球熱哄哄的議題,讓我一直在思考,究竟「真理」何在?

婚姻是甚麼?兩個人因著愛情、甜蜜而結合?那麼,兩情相悅不就是最「驚天動地」的劇情嗎?我們又憑甚麼阻止兩個愛人去「宣示」山盟海誓?

愛情可以是兩個人的事。但愛情,從來不是「死胡同」。當兩人彼此深愛、公開承諾廝守一生、成為一體;他們的愛情結合,如此真實——真實得成為一個新生命:一個嬰孩。愛情的本質導引我們渴望延續、直至永恆。因此,不能以自然方式受孕的夫婦,承受著無可言喻的痛苦、十字架。他們的召叫,更是將他們的愛分施給社會、教會;或以領養的方式,去補足一些不幸小孩子的欠缺。

兩個同性別的人,也許他們可以因愛情的感受,而結合成「配偶」(「夫夫」、或「婦婦」?)但如果他們感到需要「延續生命」,便需要向另一位「異性」借用(購買)精子或卵子。於是,新生命的承傳,成為了一個協議、買賣。試想像我是如此成孕的嬰兒,我大概會說:「喂,你們有權組織家庭?我也有權認識我的生命之源……我需要被爸爸、媽媽的愛情、養育,我不是一件貨品呀!!!」

這不是關乎愛情的討論,也不是歧視的藉口。更不是宗教戰爭。而是為了維護生命的價值、尊嚴。怪不得,今天在巴黎街上的人潮(官方數字八十萬,我們現場看,一百萬至一百三十萬也不誇張!)有宗教信徒、也有沒信仰的人、有異性戀者,也有同性戀者、有家庭、有獨身、所有年紀的都有。

我慶幸我今天在這裡。不是因為我是一個天主教徒,而是因為我是一個人,我有一個良心,我尋找生命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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