闡釋天主教訓導:同性戀(九)

期數
3606
刊登日期
2013.03.29
主曆
主曆 2013 年 03 月 31 日

訓導評論同性戀行為違反自然律,隨著產生以下的評論:那些同性戀行為排除生命的傳遞。這看來是明顯的,但仍時常遭人誤解。

教會沒有教導性表達必須引致懷孕,才符合道德,只教導那些性行為必須保持向懷孕新人類開放。換句話說,按照教會的觀點,當丈夫和妻子行房時,他們應該願意把自己完全交付給對方。他們應為對方而毫無保留,包括他們的生殖力、他們的性格、他們的寂寞或渴望。丈夫和妻子走在一起,而他們作為丈夫或妻子、愛人、父親或母親、或可能的父親或母親等不同身份保存完整無缺。他們作為人的所有不同身份都需要表現出來,即使年齡或自然不育妨礙懷孕,或使懷孕不可能發生。性行為必須向懷孕開放,因為所有取決於懷孕的不同角色,都是男和女受造成為男女的現實的一部份。

就這一點,出現一個偶然的異議,就是教會祝福那些因年紀太大,或者基於其他理由而不能懷孕的夫婦。再一次,教會訓導的重點是,並非每次性行為必須導致懷孕,而是每次行為應向懷孕開放。有些自然疾病或缺陷妨礙懷孕,而那缺陷不是因夫婦毀傷自己或配偶身體的結果,而是某些自然出現的缺陷,並且天主可透過奇跡或現代醫學而糾正的。至於年齡方面,教會沒有教導夫婦,當他們因年紀太大而無法懷孕,就要避免性行為,因為教會承認,建立夫婦之間的彼此相愛,是性行為的重要一面——不是唯一的因素,而是重要的因素。

教會訓導中一些具爭議的要點

有些批評者指出,教會看來要把受同性吸引的男女稱為「在客觀上是錯亂的」(教理2358條)。但這批評是不準確的。根據筆者所知道的,教會從來沒有稱同性戀者「在客觀上是錯亂的」(objectively disordered)。教會所講的,是同性吸引本身是一種客觀的錯亂(objective disorder)。

有時候,人聽到同性吸引被形容為客觀上錯亂的,他們聽到自己被標籤為客觀上是錯亂的,但教會並沒有這樣做。不論過去或現在,教會的立場依然是認為人超越他們的所有試探的總和,不管他們明白與否。

為了在同性吸引的方面來理解「客觀的錯亂」這措辭,對基督徒人類學具有一些深入見解是有好處的。從基督徒的觀點來看,天主創造人類,要他們樂於彼此共融,並與天主共融。正如上文所描述的,這份共融是一種關係,人類按自己的自由意志進入(與否)。自由選擇的能力,是使人類有別於其他受造物的主要因素。

此外,這選擇是非常重要的,因為與天主的真正共融的福樂,將是人類作為完全的人,即具有身體和靈魂的人所經驗的東西。天主沒有僅僅為了個人的快樂或唯我主義而創造人的性能力。天主是為了真愛和生育孩子的可能性而創造人的性能力。因此,在評估人位格的傾向或慾望,必須看它們能否導向那些與人的所有部份(身、心、靈)協調,並朝向我們與天主共融的行動。

 

莫里遜著╱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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