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家庭與社會責任

期數
3609
刊登日期
2013.04.19
主曆
主曆 2013 年 04 月 21 日

(天亞社訊)曾受文字獄之苦的國內法律學者指出,政治犯、思想犯和良心犯最大的痛苦,是一方面有強烈的社會與歷史責任感要說出真相,但同時要顧及到對家庭所承擔的責任。

獨立中文筆會四月中在香港舉行《從王實味到劉曉波──中國當代文字獄囚徒編年錄》新書發布會。

演講者之一、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講師滕彪說,文字獄是指表達異見言論的人被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和「顛覆國家政權」等罪名判刑。書中一些例子顯示中共文字獄的特徵,以日記、私信一類所謂「思想罪」判刑以至處死。

他表示,改革開放後,雖然不再發生因言致死的案子,「但這種進步並非因為當局發善心而寬容,而是很多爭取自由者勇敢衝擊言禁的結果」。然而,這種社會責任感往往與家庭責任有矛盾,對良心犯和維權人士造成很大的「困境和困惑」。

曾親身經歷過文字獄的滕彪在會上憶述,自己因撰寫批評文章和言論,長期遭當局打壓。「起初政府人員找我時態度都很好、很客氣,勸我不要寫批評政府的文章,後來就是非常嚴厲警告,再不聽話就從學校開除我。」

後來,政府進一步吊銷他的律師證,護照也被沒收,他有五年時間不能出國。其後打壓再升級,「被旅遊、軟禁、自己的正常生活也受到騷擾,經常被困在家裡,沒辦法出門」,最後更用上綁架、關押等手段。

他曾被關押過兩次,第一次只有兩天,第二次是二O一一年「茉莉花事件」期間被關押了七十天,當局又毆打和辱罵他。

這位維權律師認為,言論自由是最基本人權之一,沒有言論自由就沒有民主,而在互聯網上過濾敏感詞、封鎖網站、對媒體內容審查,還有因為作家發表言論就會受到各種各樣的警告、「喝茶」、裁決和其他方面的麻煩等,都是言論不自由的體現。

不過,他認為互聯網在中國普及,對推動言論自由起了積極作用。

他對天亞社說,互聯網讓文字工作者擴大了寫作的自由,以前從寫作、完成到發表需要一段時間,而且媒體受到官方控制不一定能夠發表出來,最多是可能以傳單形式自己私下打印出來,但新的社交媒體讓官方控制信息的難度大增,有助推動言論自由。

《從王實味到劉曉波》是獨立中文筆會計劃出版的「中國當代文字獄囚徒編年錄」叢書的第一卷,輯錄了自一九四七年作家王實味被處死到二O一O年劉曉波獲諾貝爾和平獎期間,每年一案共七十一位受害者的傳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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