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斟字酌】多重冒號
刊登日期
2013.04.19
作者
秦 思
聖枝主日第一晚禱的「謝主曲」對經是這樣的︰
「主說︰經上記載︰我要打擊牧者,羊群就要四散。但是我復活以後,要在你們以前到加里肋亞去,你們要在那裏看見我。」(《每日禮讚》268頁)
經文有兩個冒號,由於引文沒有標上引號,不容易分辨出它們各自涵蓋的範圍。這經句改寫自《瑪竇福音》二十六章31-32節,原文是︰
「那時,耶穌對他們說:『今夜你們都要為我的緣故跌倒,因為經上記載:「我要打擊牧人,羊群就要四散。」但是,我復活後,要在你們以先到加里肋亞去。』」
「福音版」用了「單引號」和「雙引號」,頌讀時很清晰地顯示出主所說的那番話中,哪些是摘自聖經的。
「禮讚版」的問題在於缺去引號;因為若依冒號運用常規來理解,會使人以為兩個冒號的涵蓋範圍,都止於後面的第一個句號(即「羊群就要四散」後),因而使經句的意義有點不清不楚。「福音版」原文使用了雙引號和單引號,可以看得出它們所涵蓋的範圍各自不同。
其實,改寫聖經原文,真的要非常慎重,連一個標點也不可掉以輕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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