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小品】罪得赦免

期數
3621
刊登日期
2013.07.12
作者
麥琬淑
主曆
主曆 2013 年 07 月 14 日

有一天,我碰到兩位四歲小朋友的對話,明明自豪地對芬芬說:「你常常弄壞我的玩具,你求我啊!我就寬恕你!」芬芬在他的淫威下,又想玩他的玩具,唯有低聲下氣地向他說:「明明,我知錯了,下次我不再弄壞你的玩具,請你寬恕我吧!」

這一幕令我對寬恕及被寬恕有一個很深入的反省,芬芬有錯,但她在毫不自願下求明明寬恕,而這種懇求也是有利益性的條件。而明明也因著有利的地位,為滿足自己的虛榮,覺得他去寬恕人是他比別人高,而被寬恕的是卑下的。

讀路加福音中那個被稱為「城中的罪人」的婦人,她不怕別人的白眼,也毫不懷疑耶穌的愛,她甘願冒險地衝進法利塞人的家中找尋耶穌,當著那些自稱為堅守梅瑟法律,並自豪為義人的法利塞人的面前,「站在耶穌的背後,靠近他的腳哭開了,用眼淚滴濕了他的腳,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又熱切地口親他的腳,以後抹上香液。」(路七38)而耶穌也不怕嫌疑地讓她這樣做;雖然這個婦人沒有說任何的一句話,因為耶穌以祂的心解讀了她的愛,也由於她愛耶穌那麼深,使她深深後悔她所做的一切,她體驗到她是一個「被愛的罪人」,就是這份愛的催迫,使她完全皈依,願意完全的改變。就在耶穌接受這婦人所做的一切的時刻,祂已完全寬恕了她,被寬恕者及寬恕者都融合在「愛」內。這就是聖三的愛,聖三的共融。我深信這愛的經驗,一定會影響那位婦人,她除了以後都不會再犯錯及改變自己的生活方式之外,她更會將這份所經驗到的愛,去愛其他人,特別是那些有罪的人。

所以,是「愛」將被寬恕者及寬恕者的關係拉近,也是「愛」成為兩者之間的聯繫;不再是寬恕者在高高的地位,而被寬恕者則成為卑下的。正如聖保祿宗徒在致斐理伯人書中說:「不論做甚麼,不從私見,也不求虛榮,只存心謙下,彼此該想自己不如人。」(斐二3)當我們在寬恕別人時,同時也要謙下地想自己不如人,我自己也有得罪人的地方,我也需要他人的寬恕。

聖方濟在他的遺囑中說:「我不願注意他們的罪過;因為在他們身上,我辨別出來的是天主聖子,而且他們是我的主人。」雖然他說的是神職人員,但由聖方濟行實中,他對每一位弟兄,甚至每一個人都是如此的尊重、愛護、接納⋯⋯。

就讓我們一起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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