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參與 結伴同行
「參與,激勵我全身細胞再度活躍起來⋯⋯」
「長者不是社會負累,而是寶貴的資源,我們與時並進,在『合作』及『夥伴』形式的運作下,籌辦合乎長者需要,提供具有特色的活動,我們願意將過去的生活經驗應用於參與的服務中,再次積極貢獻社會,努力完成『和諧』與『活力』的夢想⋯⋯」
以上是長者們經歷「參與」後的心聲,印證了服務使用者對「參與」的盼望,他們的參與確實能對服務質量、創新意念和服務表現方面有積極的影響。因此,如何促進服務使用者積極參與,便成為重要議題。
現時明愛安老服務為長者提供不同參與渠道和模式,如服務諮詢、直接參與例會表達意見、透過代議制(如中心代表會、院友代表會)委託信任的會員代表他們發言、特別代表制(如男士代表會、護老者代表會)為某些會員提供機會表達相關意見供單位參考、特定行政授權(院友家人委員會、中心服務諮詢委員會)等,可就所屬單位內外運作,給予意見及監察服務。長者也可由滿足個人學習興趣起步,學成後助人,擔任義務導師;或參與義務工作,發揮「老有所為,扶助弱勢和守望相助」的精神;更有些長者關心社區事務及社會政策,組織關社小組,為長者權益及改善社區問題發聲。本服務於二OO三年成立明愛長者聯會(長聯),至今已十年,關注面隨著不同長者需要、興趣、特性而拓展。
為探討「長者參與」未來發展,明愛安老服務於二O一二至一三年期間,委託香港中文大學進行「促進服務使用者參與」調查研究,並由十一位長者及明愛八位同工,組成研究團隊,合作進行研究如何提升長者參與之範疇、自主空間的界定、服務手法、權力重構等領域。研究結果顯示,長者期望與服務單位建立「夥伴」關係,共同為長者作出貢獻,這關係建基於服務使用者與同工有著共同的理念,為長者提供更優質服務,在研究的過程中,我們發現雙贏的理念是必要的。有長者表示:「大家關顧個人得益是合理的,因為參與的目的是要雙贏」;「分歧並非壞事,因為可以引發思考,促進了解」;「夥伴合作關係不是老闆與顧客,是建基於同舟共濟」。
基本而言,促進參與就是職員與服務使用者之間建立一種「我們」的關係。透過互相接納、支持、願意付出等要素,共同建立一個「我們」的團體,並可協助推動「關愛社會」。
• 香港明愛安老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