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濟「角」】不做小偷

期數
3633
刊登日期
2013.10.04
作者
夏志誠
主曆
主曆 2013 年 10 月 06 日

離開曲河茅屋的原因是因為有一天,來了一位住在附近的農夫,大概怕兄弟們會長久佔有這裡,便把牽來的一匹驢子強行趕入茅屋內,並且揚聲的說:「進去吧,我們要好好地開墾這地方!」方濟一聽,明白了農夫的用意,便立刻偕同兄弟離開,遷往之前他修復的,位於不遠處的寶尊地天神之后小堂。

由於這小堂是屬於本篤會所有,方濟便在取得他們的同意後,每年以在曲河中捕得的一籮魚作租金。自此,天神之后堂便成了方濟會的母堂。

方濟著重貧窮,不願在世上擁有任何事物,但他也明白絕對的物質貧窮是不可能,亦是不必要的。二十年之後,他在遺囑中這樣說:「兄弟們要注意,人們給兄弟們修建的聖堂,簡陋的住屋及任何為他們修建的事物,倘若不符合我們在會規許下的至聖貧窮,兄弟們絕對不可以接受。」由此可見,方濟逝世前,修會應該已經擁有一些產業,雖然如此,但他接著引用伯多祿前書的觀念說:「無論他們身居何處,常應如同僑民和旅客。」

物質的貧窮,反映精神的貧窮;精神的貧窮,流露在物質的貧窮。方濟不願擁有甚麼,是因為一切都是天主的。如果人以為自己擁有甚麼,那不過是虛幻,自欺欺人,而且按照方濟的說法,是做了「小偷」,偷了屬於天主的東西。

「上主創造了上天與下土,海洋和其中的所有一切。」(詠一四六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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