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筆容辭】一死不等於百了
剛過去的十月十日,是「世界反死刑日」。香港沒有死刑,死刑對於我們,好像有點遙遠。但不少香港人仍會在有死刑的地區,被判死刑,特別是在國內及東南亞地區。筆者曾接觸一些在外地被判死刑的港人家屬。他們反映出,不公平審訊、沒錢賄賂法官令其家人雖罪不至死,也被判了死刑。可見,死刑問題與我們之間,不是絕對沒有關係。
近期,遼寧小販夏俊峰被處決一事,再引起人們對死刑的關注。夏俊峰得到不少人的同情,一方面由於審訊的不公平,以及死刑在應用上的不平等性,包括國內的權貴、高官及城管犯了被刑法認定為死刑的罪行,往往只判死緩或有期徒刑,但一般平民卻輕易被處以死刑;另方面,也由於城管一直以來的惡行,令民眾痛恨。如果夏俊峰願意像其他小販般賄賂城管,命運又會否改寫?
死刑絕對不是解決問題的有效方法。夏俊峰被處決後,城管執行職務時的貪污腐敗、恃勢欺壓民眾,以至司法的不公平問題,仍須被正視。除此以外,覆核死刑及執行死刑的透明度、資訊的公開化,亦需要處理。
在本案,另一令人驚訝的是,夏俊峰被處決後,家人連遺體都看不到,只能拿到骨灰。有網民也質疑,是否因他的器官適合某些權貴高官,而令他必須在這時被處死。筆者無從核證這種猜測,但中國運用死囚的器官卻是事實,連中國衛生部的官員也承認,國內大部份移植的器官都來自死囚。究竟當中,多少出於自願、有多少是強迫,著實令人擔憂。在中國,當死刑數字也可是國家機密時,要相信死囚都是自願捐贈器官,確實有點天真。中國的死刑問題涉及的,不是官方所指的單純為打擊罪惡,還有經濟利益。人的生命,不應被國家利用為賺錢工具,所以爭取中國廢除死刑的意義更重大。
中國當局經常執行死刑,但與夏俊峰一案比較,輿論卻可以很不同。我們會否支持對所有人,即使罪大惡極者,也不用死刑?這不是要縱容加害者,或對受害者家屬的痛苦視若無睹,而是死刑真的無助解決問題。挪威如何面對罪與罰,或許能給我們一點啟示。
挪威在二O一一年發生舉世震驚的槍擊案,兇手因憎恨伊斯蘭教、反對多元文化和移民政策而發動襲擊,導致七十七人死亡。當其他地區都用此事來肯定死刑時,挪威並沒因此改變刑罰。有挪威人說:「我們對這個『瘋子』的態度,是給予更多的民主、寬容和愛,這些價值觀正是Breivik(兇手名字)想要破壞的。我們要確保這個『瘋子』不能改變我們的價值觀。」
挪威的刑罰執行以人性化著稱,甚至有被支持死刑者譏笑的「五星級酒店」式監獄。但對他們來說,始終相信要讓囚犯從被尊重及信任中,明白尊重他人的可貴。挪威的再犯罪率及監禁率,一直也大大低於其他死刑國家如美國。
篇幅所限,未能詳述更多。但挪威如何對待罪與罰,令人想起天主面對著人的犯罪,並沒有施加嚴刑峻法,反差遣聖子謙卑降生,以仁愛、憐憫、公義,救贖人類。除了天主外,我們那有資格隨意剝奪他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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