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斟字酌】以子妻之
刊登日期
2013.10.18
作者
秦 思
不要以為一個字只有一個讀音,事實上有不少字都有好幾個讀音的,而同一個字的不同讀音,會改變這個字的字義。
「好」是個非常普通的字,一般以上聲來念,這時它是個形容詞,解作美、善。不過它也可以念去聲,這時字義便帶有動詞的意味,解喜愛,如嗜好、愛好、「好讀書不求甚解」等。
「食」這個字,我們都念「蝕」,普通話是上聲,粵音讀下入聲。這時它是個動詞,解作「吃」;也可以是名詞,解食物。可是若念去聲(粵音也念去聲,但要讀作「自」),就解作「飼、給人食物」了。
漢字有很多這樣的例子,只須改變字的聲調,就可改變字義,有時連詞性也一起改變。在古書中這很常見,讀古書時要多留心。
「妻」也是個極常用的字,一般都念平聲,這時它是個名詞,解作「男子的配偶」。這篇文字的題目「以子妻之」的「妻」是動詞,不能讀平聲,要改念去聲,念作「砌」,解作「把女兒嫁予」。「以子妻之」就是把女兒(子)嫁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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