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腳醫生】不要「人流」

期數
3640
刊登日期
2013.11.22
作者
陳健民
主曆
主曆 2013 年 11 月 24 日

在香港,墮胎是違法的。在國內,一對夫婦在只能生育一個孩子。在「一孩政策」影響下,墮胎變成合法,且理所當然,完全不當一回事,人命一文不值,好難過。

值得嗎?

一位母親帶著自己年輕的女兒來見婦科醫生,我還以為是看婦科病,那料到母親對醫生說:「我嗰女想做『人流』——人工流產。」醫生翻開病歷,看看女孩滿十八歲,於是循例問一下病歷,便與病人約時間做人工流產。

一條生命,五分鐘內被判死刑,難不難過?由阿媽帶著女兒去墮胎,若無其事,荒謬不荒謬?

另有一個女孩子在手術室門外,打電話給男朋友(監護人),叫他前來簽字,陪她接受人流手術,不知道對方沒有空還是不肯前來,結果錯過了手術時間。她坐在一邊獨自飲泣,我不知道她哭,是因為不捨得肚內小生命,還是惱男友未能趕來。

我忍不住走向她,低聲向她說:「你知不知道人流很傷身體,會影響將來生育的,不如回去再好好想一想才決定,好嗎?」她未有回應,仍然不停飲泣。我雖覺得自己好管閒事,但又覺得有責任提醒她:這種事對她身心影響有多深遠,希望她不要錯下決定。

給未婚少女的話

生命好不容易才來到這世界,自己卻一聲不響地結束他,兩個人的「混帳」事,今天卻是你獨自一人去承擔,男朋友早就跑掉了,對你自己公平嗎?就算他仍和你一起,你以後也別天真妄想他會和你結婚。他如果愛自己,如果愛你,怎會捨得毀掉二人的親生骨肉呢!他連自己也不愛,怎會懂得去愛你?其實你和他的關係,都隨著做「人流」那一刻同時流走了。

而且有了一次就不會介意有第二次,當你自己也不尊重自己時,你認為你的男友會尊重你嗎?不如在發生性行為前,好好的想清楚。

給已婚準媽媽的話

來看婦科的女性中,不是有婦科病的便是不孕求子的,但諷刺的是,不論是不孕還是有慣性自然流產的婦女當中,十人當中有七、八人都曾經有過一次或以上人工流產史(不是自然流產)。

她們當初選擇捨棄生命,結果是兩敗俱傷,失去小生命的同時,自己也賠上了健康。你不尊重自己的身體,你的身體也不會尊重你,身體會有自己的方法叫你後悔的。

原來,人工流產是用一枝金屬棒插入字宮內,然後在子宮內用力攪拌,硬生生把胚胎「刮」下來,然後再用吸管將混有殘缺胚胎的血水抽出,足足有一公升的血漿被抽出,這過程絕不好受。

我看著孕婦要靠吸入含有麻醉藥的氧氣來鎮痛,看著孕婦緊閉眼睛,臉上不斷冒出汗珠和淚水,就知道這痛楚比分娩輕不了多少。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

多次人工流產,子宮壁屢屢受損,自己親手種下不孕的惡因。今天自己決定去做「人流」,他朝或許要求醫生幫忙做「人受」——人工受精。人在做,天在看,都是自己的決定。停一停,想一想,值得嗎?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