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下口領聖體」的反思

期數
3650
刊登日期
2014.01.31
作者
林晴
主曆
主曆 2014 年 02 月 02 日

十二月十五日跑去進教之佑堂聆聽施納德主教主講的「跪下口領聖體之歷史、神學及牧民應用」講座,令我對「手領聖體」及「口領聖體」有新的感受。

領洗入教後,初時是站立口領聖體,後來教會容許信徒手領聖體,大部份人便改用手領,站立口領聖體的已不多見,更遑論跪下口領聖體。然而,主教提出手領聖體衍生出來的問題,值得我們反思。

首先從外在方面,我認同手領聖體有機會造成聖體碎屑掉落地上,被人踐踏了也不知道;聖體亦容易被人偷去;還有我們雙手的衛生問題,這一切容易造成對聖體的不敬和褻瀆。

靈性方面,我們也承認聖體是最神聖的,聖體代表主耶穌基督,不是普通的食物,我們絕對應該以一個最大虔敬和朝拜的心神來領受基督,把祂迎入我們的身、心、靈內。

從神聖和超聖方面看,領聖體應該有別於像拿取一般食物的動作,該經由神父直接送到我們的口裡,象徵基督親手把自己餵養我們,滋養我們的心靈;與手領聖體由神父將聖體放在我們手掌中,再由我們用手指拿取放入口中,兩者的感受和意義大不相同。這就如一對熱戀中的戀人進餐時,有時會把食物餵在對方的口裡,受餐的一方會「含情脈脈」的「等待」對方把食物送到嘴裡,然後甜絲絲的把食物嘴嚼嚥下;若只把食物放在對方碟子裡,再由對方放進自己的口裡,那份溫馨、愛慕、專注和盼望便會淡薄得多,甚或溜掉。其實,我們珍惜的就是與基督那份親密感,在祂餵養我們的時候,那份我眼中只有祂,祂眼中只有我的相遇,絕對不是手領聖體可比擬的。

還有比手領聖體更糟糕的是:由聖體員負責協送聖體,他們像是夾在我與基督中間的第三者,要透過他,才能領受基督,還要冒著兩人四指頭的不潔、褻瀆聖體的情況下領受祂,這遠較由神父把聖體放在信眾手中更不妥善及不敬。當然,在非常時期,如教難時期;沒神父送聖體的偏遠地區;病患、年老體弱的教友不能到聖堂領受聖體等特殊情況下,送聖體員的存在是需要的,因此他們的職務應該是在聖堂以外,而不應是在聖堂內;聖堂內,負責把聖體直接送到教友口中的,始終還是神父最恰當。

無論在舊約或新約中,有很多章節也提到以跪下、屈膝、俯伏朝拜等行為表達出對上主的崇拜、愛慕、敬畏、求恩、感恩、謝恩和信賴。如因為上主眷顧並垂念以色列子民的痛苦,他們遂俯伏叩拜(參出四31);「當上主擊殺埃及人的時候……救了我們各家。」於是百姓都屈膝朝拜(出十二27);有一個人來到耶穌跟前,跪下,說:「主啊,可憐我的兒子罷!」(瑪十七14—15);那婦人明知在自己身上所成的事,就戰戰兢兢地前來,跪伏在耶穌前(谷五33);其中一個,看見自己痊愈了,就回來大聲光榮天主,並且跪伏在耶穌足前,感謝他(路十七15—16)…… 因此,在領受基督的時候,我相信跪下口領聖體是在多種形式中,最能表達我們內心和外在對聖體應有的虔敬和謙遜的有形可見標記,亦保持著聖體應有的尊嚴和尊重,不被褻瀆。

我們既然全心愛慕上主,從今天開始,請考慮跪下口領聖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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