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小品】忘 記
自己可算是一個善忘的人。不知已有多少次,出門後忘記了是否已關燈,於是回頭查看;泊車後,雖已到達目的地,但因忘記是否已上鎖,便走回停車場再按電鎖掣三兩次。
除了這些日常瑣事外,我們不時也會忘記帶物件;忘記他人的姓名而感到尷尬;忘記了一些重要日子而令他人傷心或發怒。我們也可能忘記了自己的基本需要,忘記了自己的有限,只沉浸於忙碌的工作,而忘記了飲食及休息,最終病倒。有時我們也會忘記了一些約會因而喪失了一個成功的機會。但更嚴重的是我們有時會忘記了自己的身份及職責,帶來很多衝突及爭執。更甚的是,我們可能會忘記了自己對配偶所作的婚姻承諾或對天主所作的修道或神職的許諾而導致自己終身抱憾。
雖然我們的記憶有限,很容易忘記,但當我們面對不快或傷痛的事件時,我們卻偏偏把它們深深印在我們的腦海中,埋在心底裡。學習或工作的挫敗;失戀、離婚的不快;親人離世的傷痛,我們都需要好一段日子才能稍為沉澱,不再轉「牛角尖」。
不過,面對他人對自己所犯的錯,我們就算用盡九牛二虎之力也決不能把它們擺脫。它們猶如沾在我們衣服上的二手煙味般纏繞我們,揮之不去,蠶食我們。我們總希望從這些人身上,從他因罪過所破壞了的價值中,取回我們所失去的,取回公道。曾經有人說過:「Forgive is to forget(寬恕就是去忘記)。」可惜,由於我們很難忘記他人的過失,我們也因此也不能寬恕他們。不能忘記、不能寬恕,更讓我們困於痛苦中。
天主並不如我們般選擇性地忘記事物。祂知道一切,明白一切,祂是知識的根源,祂就是真理。祂不會忘記我們所犯的罪惡——拒絕祂的愛,但祂同時也不會忘記自己的仁慈。祂以一種特別的方式去「忘記」我們的罪過。「For-get is to for-give(為取得而去給予)。」祂「竟這樣愛了世界,甚至賜下了自己的獨生子,使凡信他的人不至喪亡,反而獲得永生。」(若三16),而「基督在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就為我們死了。」(羅五8)只為赦免我們的罪,賜給我們新生命。天主並沒有要求從我們身上得到甚麼,相反,祂願意繼續給予我們更多的恩寵及愛。
雖然我們忘不了那些得罪過我們的人,但我們可以給予他們來自天主的恩寵及愛。每當想起他們時,便為他們祈禱,把他們交託在天主手中,我們便可從天主那裡取得更多。我們可以忘記其他的大小事件,但我們絕不可忘記天主對我們的愛。
不要忘記在補贖祈禱時也為那些我們在有意或無意中,以行動或言語得罪過的人獻上祝福。
本欄由作者伍維烈、何家怡、梁偉才、梁達材、麥琬淑、溫國光和黃潄芳輪流執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