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子有方】能改變孩子的自尊感

期數
3714
刊登日期
2015.04.24
作者
文文
主曆
主曆 2015 年 04 月 26 日

小華哭著緊抱我說:「原來媽咪真的愛我、疼我!」她是一位可愛的孩子,感性高,自學能力強,從小一至今在我校寄宿,只因為雙親工作,沒時間照顧她和弟弟。她頗懂事,凡遇問題都會自己解決。可是,她常感到父母只顧工作(賺錢),而疏忽了她和弟弟。因而常感難過,但往往又自圓其說的想,父母勤奮工作賺錢都是為了他們姊弟倆。

這樣她心中常存疑竇:究竟父母是否真的愛她們?今次,在她沒有預感的時候,母親突然來校為她慶祝生日,她開心及至滿眶熱淚大聲說:「媽咪記得我生日,親自來為我慶祝!」

感受到別人的愛,尤其是摯親父母之愛,會使人的自尊感飆升。小華從此自信心更強,深深體驗到自己是可愛的,就無懼困難地在學海暢泳。她喜歡閱讀,懂得分配時間,「把該做的先做妥當,再享受自己喜歡做的」,這是自尊感使然,正因為自尊感增強,使人對自己正面的主觀評價,人就會根據內化的社會準則來評價自己的行為和能力。(Harter 2006)

從小華的改變,由退縮怕事的小女孩,藉著父母師長的愛和具體的表達,使她勇敢地釋放自己的潛能,成為開朗,勤奮而有目標的青少年。從她的轉變中,我更肯定:我最尊敬的教育家—聖若望鮑思高神父的預防教育法是很有見地的,他曾肯定地說,要孩子改善,最重要是愛他們,但只愛不夠的,還要使他們感覺到自己是被愛著的。那麼具體的愛才能軟化冰冷的心,使被創傷的心靈得到治愈,讓他們感到自己是可愛的,繼而也懂得珍惜自己。

從被愛感而增強自我效能感,對自己有信心去處理及面對挑戰,便會主動解決自己的問題。最重要的是因自尊自愛而為自己建立目標,同時掌握生命的意義,自我完成目標。

自尊感偏高的孩子相信自己能掌握生命的意義和目標,並懂得為自己訂定目標、作出決定、能解決問題並承擔後果。所以他們能保持樂觀的心態,且樂於給予及接受愛;對自己的判斷充滿信心;而對別人的反對意見時,也能夠表達和捍衛個人的信念;同時,他們常會回顧過往的快樂經驗,以支持自己度過某些困難時刻會自解自救;更能客觀地評估自己的能力和局限;又懂得專注於運用個人的優點來積極解決問題,並在困境中對自己保持積極的評價。

既然,看重自尊感對每個孩子如此重要,就要避免降低孩子的自尊感,要提防以下的因素:不要經常否定孩子,使其常經歷恐懼及挫折,避免只談及孩子的缺點和過失;並從不重視他的決定,讓他感到自己毫無影響力。相反,要培養子女的自尊感;就要留意:常給他們表達意見和作決策的機會;並幫助子女認識自己獨特之處,這樣不但增強孩子的自尊感,更可增加他們的自信心,可謂一箭雙雕,作為愛子女的父母,盼望子女成才,就要不斷提升他們的自尊感和自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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