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讓我看見!

期數
3718
刊登日期
2014.03.28
作者
譚錦榮
主曆
主曆 2015 年 05 月 24 日

在舊約中,沒有記載有關盲者復明的故事,但在新約中卻多次記述了主耶穌醫治盲者的經歷,而在若望福音中,治好這位胎生瞎子的奇跡,是若望福音中第六個「記號」,為表達主耶穌是帶領人類從黑暗進入光明的「默西亞」。

從舊約的記述中,我們體會到給與人視覺及口才的是上主:「是誰給人一個嘴?是誰使人口啞耳聾,眼明眼瞎呢?」(出四11),且是一項救恩的行動:「盲人的眼將由幽暗晦暝中得以看見」(依廿九18)。主耶穌在施行這項奇跡時,突顯了祂與父的關係,祂完成了天父給與祂的神聖使命,宣認了祂是「默西亞」。

這個瞎子被治好了,當他重見光明時,他的生命改變了,他願意為真理作證:「自古以來從未聽說:有人開了生來就是瞎子的眼睛。這人若不是由天主來的,他甚麼也不能作。」(若九32)他所體會到的並非只是肉體上眼睛的復明,而是心靈眼目的開啟,他對天主救恩的領悟,使他能勇敢地為主耶穌作證。他沒有懼怕當權者、沒有懼怕因承認主耶穌為默西亞,而會失去既有利益。他的父母相反地便是因懼怕被逐出會堂,而沒有承認主耶穌:「他的父母因為害怕猶太人,才這樣說,因為猶太人早已議定:誰若承認耶穌是默西亞,就必被逐出會堂。」(若九22

人很多時候由於太著意自身的需要,怕既有利益被侵佔而加以自保,因而心靈的視野被蒙蔽。試想想: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均有一些「博愛座」,是為長者、病患者、孕婦而設的。但很多時候,坐在這些坐位的卻是年青人、或是精壯的成年人。他們是看不見,還是不理解,或只是以自我的需要為先,而忘記了他人的需要?

正如聖文德所說:當我們被私慾偏情所壓制時,我們只內向地專注著自我,以自我為中心,使自身處於黑暗之中,惟有被天主的恩寵所充滿之後,人才能改變自身的專注力,開展生命的視野,以他人為中心,願意服務他人,並從其他人的生命中認出主耶穌,而走向基督,最終以基督為生命的原動力。

主耶穌在醫治這位瞎子時,亦為周遭的人留下了「光明」和「黑暗」的張力。這位瞎子在面對猶太人的挑戰時,他並沒有慌張,反而彰顯出生命的價值:「這真奇怪!你們不知道他是從那裡來的,祂卻開了我的眼睛。我們都曉得天主不俯聽罪人,只俯聽那恭敬天主,並承行祂旨意的人。」(若九30—31)他一方面表達了對主耶穌的信服,而另一方面卻指出了猶太人對主耶穌的拒絕。

但是,這份「光明」和「黑暗」的張力卻為猶太人帶來了分裂:他們的一些派別認為主耶穌違反了安息日法律,因此祂不可能是來自天主;但有另一些派別則認為主耶穌能行如此的奇跡,從奇跡的角度,祂必然是來自天主的。但這派別相信是小數派,因此在日後的記述中已沒有再提及了。但無論如何,主耶穌使瞎子復明的事跡卻暴露了猶太人死守法律,著意自身利益而處於黑暗之中!最後,他們拒絕了這位已復明的瞎子,把他趕走(參閱若九34)。其實,我們很多時候在面對真實自我時,也會有這些猶太人的心態,不願意接受現實、怕捨棄、於是築起自我保護的圍牆,將真理驅趕於外!

但是,若我們願意接受「光明」,我們便會如同這位瞎子一樣,最終承認主耶穌為「默西亞」,他所經歷的過程,可能也是我們皈依過程中的歷煉:「名叫耶穌的那個人」(若九11)、「祂是一位先知」(若九17)、「這人若不是由天主來的,他甚麼也不能作」(若九33),最後,他相信主耶穌是天主子、默西亞(若九35—38)。讓我們捨棄自我的保護,讓天主的聖寵能傾注我們的內心,好使我們因受到光照而得到力量,改變我們的生命方向,而明認主耶穌為生命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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