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基督徒面對消費文化
踏入四旬期,當我默想瑪竇福音第六章:「因為這一切都是外邦人所尋求的;你們的天父原曉得你們需要這一切。你們先該尋求天主的國和它的義德,這一切自會加給你們。」(32-33)我忽然察覺到消費文化對個人影響的深遠,它的威力可謂無孔不入!消費文化的滲透是它往往包裝得冠冕堂皇,透過不同傳媒的推波助瀾,對不同年齡的人都引發出不同物慾,例如傳媒強調擁有某部智能電話令年青人感覺時尚;將擁有一部德國雙門房車的車主塑造成青年才俊,事業有成;而中年人擁有一幢獨立屋則反映出屋主個人的努力及成就,亦等如擁有一個幸福家庭。
消費文化製造出「似是而非」的需要及刺激個人的慾望,但添置「無必要性」的奢侈品容易令一般人卻步,令基督徒容易產生戒心。要讓人安心消費,不同品牌生產商會嘗試扭曲我們的價值觀,讓我們相信擁有外在物質便等同幸福,幸福是可以買回來,擁有「愈多愈快樂」。享受及追求物質可以是人生的重要目標,反映出個人的成就及品味。例如傳媒對美食的推介,強化了人對美食的追求和嚮往。但矛盾是我們往往「三扒兩撥」便將食物享用完畢;雖然我們講究一個裝修華麗的食府,但我們在食府內只會高談闊論,卻沒有心情細緻欣賞食物和環境;我們信奉專家對食物的評價,已超越對食物的享受。消費文化的潛移默化,刺激人的感官和內在慾望,味道清淡的食物,愈來愈難令我們懂得欣賞!
作為一個基督徒,我體會到人性存有無窮慾望,人會不自覺地追求不同程度的虛榮。信仰的薰陶讓我了解到幸福是「向內求」的,但社會的主流價值觀,則強調幸福是「向外求」,擁有更多物質便等同幸福,身邊的親人、朋友、同事、主內弟兄姊妹亦有意無意間認同及朝著這方向走,當大家互相認同及肯定這種方向時,作為一個「我」應如何平衡自處?如何擺脫內心矛盾,尋找真正的幸福?
傳媒及成年人將擁有「愈多愈快樂」的價值觀不斷傳遞給下一代,塑造「幸福是可以買回來」的假象。深切祈求上主,讓我在四旬期內能深刻反省,體會何謂「你們先該尋求天主的國和它的義德」,另外祈求上主讓我有勇氣堅持「我所擁有足夠我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