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香港教區 為籌備二○一五年十月世界主教代表會議

期數
3719
刊登日期
2015.05.29
主曆
主曆 2014 年 03 月 30 日

「世界主教代表會議諮詢問卷工作小組」收回181份問卷。工作小組綜合結果,由教區主教公署通過,發表如下:

回應者統計資料(收回問卷總數181份)

1. 教區主教公署成員 4
2a. 教區神父 5
2b. 終身執事 4
2c. 修會、傳教會及屬人監督團成員 4
3. 參與牧民工作的組織 15
4. 教友團體 10
5. 個人╱個別家庭 139

 

1. 堂區仍被視為負責提供全面信仰培育及家庭牧民服務的主要場所。服務包括為學前兒童而設的主日學、為不同年齡孩子而設的親子活動、青年牧民事工、同輩家庭「靈性同行者」計劃,及鼓勵其他家庭成員參與彌撒。

2. 關於重新喚起大家對「天主臨在於家庭」的覺醒,大部份回應者均認為推動公教家庭學習要理並加強家庭靈修,極其重要。

3. 在香港,有關婚姻及家庭的研究,對婚姻及家庭的實況,缺乏了以健全哲學、聖經及神學為有利基礎的人學層面的理解。這便造就了相對主義和功利主義,令其冒起並成為主流思想。

在學術界,「性別研究」未有以紮實的自然律作基礎的情況相當普遍。這給年輕一代帶來的負面影響,可見諸他們對性、人際間的愛、婚姻、家庭及生育的態度。

4. 為援助面對嚴峻困難的家庭,許多回應者建議教會應以婚姻與家庭牧民事工為第一優次。

絕大部份回應者相信,為面對嚴峻困難家庭提供直接而實質的幫助、關顧及支持,是最實際的方法。

部份回應者也建議加強香港明愛機構與堂區之間的合作,好能盡早發現面對家庭問題和困難的信友,並適時予以關顧。

5. 為預防家庭陷入嚴峻的困境,大部份回應者建議教會,加強有關家庭價值的要理培育。此等培育可透過學校、教理班,及由個別堂區和教會團體舉辦的教義課程推行。

此外,給予家庭持續的支援也同樣重要。這包括鞏固個人信仰,及維繫婚姻與家庭。上述建議,可透過堂區的家庭牧民小組舉辦「婚姻中的貞潔」及「基督徒教養子女之道」的講座。

部份回應者強調,在面對一些損害家庭生活的社會議題時,教會應採取更強硬的立場,勇敢地指出在民事立法和政府政策上,加諸家庭和兒童的不公義情況。

6. 逾九成回應者認為,在家庭中傳揚福音,宣講並向各人講解天主對人類愛與生命的計劃,能有效地支援信友家庭和忠於婚姻承諾的教友。

7. 回應者相當強調,有必要為聖職人員持續提供「婚姻與家庭」牧民事工的相關培育和訓練。

唯有這樣,聖職人員才能幫助基督徒家庭成為成熟情感生活的見證。 

8. 父母是孩子的首要導師,他們勝任給子女傳授基督徒家庭和及其靈修的核心價值。這主要可以透過祈禱及在家庭生活中實踐美德而體現出來。

9. 就教會為履行其青年牧民使命所推展的工作,接受服務的青年的反應大致走向兩個極端。

一方面,回應者觀察到:那些投入堂區生活,加入善會或平信徒團體的青年,他們的反應會較積極和熱烈。這些青年本身也過著較成熟的靈修生活。

此外,那些得到體貼的牧養和靈修指導的青年,反應也較正面和積極。「身體神學」的教導深受這類青年歡迎。然而,他們只屬少數。

另一方面,那些大受世俗化、個人主義和享樂主義影響的青年,他們的回應則較負面和被動。

這些現代社會的誘惑,往往妨礙了青年教會使命的認受性。由於缺乏應有的靈修培育及教理知識,故此大大削弱了他們回應生活的天主聖言的能力。

10. 很多教友均認為,要將《聖經》的訓導應用到實際生活中十分困難。原因是教友缺乏有關《聖經》的基本培育,包括閱讀和理解《聖經》,及將《聖經》應用到信仰生活中。一些回應者觀察到:婚禮準備期,是讓教友透過天主聖言與生活的基督相遇的大好時機。

此外,亦有人認為,司鐸的職責是透過講道,為家庭和兒童開啟《聖經》的寶庫;這也正是他們接受司鐸培育的目的。

作為人靈的牧者,司鐸應傳授研讀和分享《聖經》的技巧,以扶助家庭在信德上日益增長。

11. 對於個人與天主的關係如何在夫婦面臨婚姻困難或考驗時所發揮作用,大部份回應者都指出:與天主維繫親密關係之秘訣,就是加入天主教團體,及積極參與教會的團體生活。藉著與其他教友交往,互相影響,建立友誼,這些夫婦在婚姻生活中努力掙扎,跨越人性的軟弱,並體驗到上主的臨在和介入。

面對婚姻困難的夫婦,也可以透過研讀和分享《聖經》、生活見證及主日彌撒講道,體驗到他們與天主的親密關係。

12. 大部份回應者並未意識到,基督徒婚姻是上主賦予人的一份召叫,一個使命和一種新生活。基督徒夫婦被召叫,於現世為「基督與教會的結合」做活生生的見證。

13. 略多於一半的回應者表明,為推行家庭靈修,可由父母作榜樣,擔當靈修指導的角色,以鞏固家庭成員的信仰經驗。可惜很多父母在靈修上未有足夠準備,亦未察覺自己在這方面的角色。

14. 就教會有關家庭的訓導而言,大部份回應者都認為有必要制定一套正確、完善和有成效的教理教材和主日學教材。許多回應者亦強調,委任熱心、合資格的教理導師和學校老師,去傳授天主教信仰和合乎教會訓導的天主教倫理觀,是相當重要。然而,關於是否有需要灌輸天主教對「愛與性」的觀念,則未獲任何回應。

15. 近一半回應者認為,教會團體的尊重、愛與關懷,能鼓勵處於不符合信仰境況的夫婦,去反省和正面地思考基督徒婚姻的圓滿境況。對這些已是成年人的夫婦,基督徒婚姻美麗之處,不能言傳,只能心領神會。

跟一些忠貞地履行婚姻承諾的公教夫婦交往,建立友誼,對這些有困難的夫婦來說,往往是很大的見證和支持。

16. 為突顯家庭的召叫和使命,在「婚前準備」上,教理和靈修培育是不可或缺的。此外,應清楚解釋婚姻聖事和公教家庭生活的意義,並輔以同行夫婦的生活見證。

回應者亦普遍同意,天主教徒與非天主教基督徒或未領洗者結婚所組成的家庭,需要特別的牧民關顧。

17. 關於「精簡」婚姻個案判決程序,須慎重審視;在必要的程序上,「精簡」方式並不適用。此外,歷代採用的裁決原則必須維持,即要求「二審判決」,以裁定「既成已遂」之婚姻為無效。雖然有牧者或教會成員建議放寬規定,僅要求一審判決作該類婚姻無效之裁決,但這是不應予以考慮的。面對真理,我們決不能妥協,亦不可在未有「充分的客觀證據」的情況下,以「牧民關懷」為由,協助那些渴望矯正其「非正規」婚姻狀況的教友。

從牧民角度來說,其中一個利民的方法,就是透過教區網頁,讓教友清楚了解有關婚姻的基本教會法,以及香港教區婚姻法庭的服務。

18. 近年來,教區處理越來越多涉及「信仰特恩」程序的個案(即「為促進信仰而解除婚姻」)。此程序必須由教宗行使其「鑰匙的神權」(Power of the Keys)才可生效。本教區謙誠地建議,教廷試從教義角度,進一步審視教宗可否「授權」給地方主教,為能加快處理婚姻個案,以顧全各有關人士的神益和福祉。

19. 2014年世界主教代表會議舉行期間,各神長均沒有就婚姻的專一性和不可拆散性的教義,提出任何修訂。有些人寄望可以允許離婚並按民法再婚者領受聖事,於是他們主張在聖事的施行上,探求「採取另類牧民措施」之可能性。惟舉證責任歸倡議者。該等人士必須證明他們所提出之修訂措施,跟婚姻的專一性和不可拆散性的教義沒有任何衝突。此外,他們也需要就個別個案,列出那些能減輕非正規婚姻狀況的過錯成份的因素。

20. 依循着教會訓導(例如:見《天主教教理》),很多回應者對有同性戀傾向的人士表達出同情的態度,認為他們按天賦的人性尊嚴,理應獲得尊重和關愛。然而,大多數的回應者都反對同性戀行為,並堅持必須持守貞潔。

關於如何從文化角度最恰當地看待同性戀者,許多回應者認為:儘管同性戀行為在道德上不可接受,但基督徒應常常以尊重、愛、體諒和關懷對待同性戀者。

21. 很多回應者強烈而明確地表明:《人類生命》通諭中有關父母天職的具先知性的訓導,並未在教區內大力推廣。各方強烈要求,就多個議題有更多宣講、教導和見證,包括:生育、人工阻孕的不道德性、父母的聖召及自然家庭計劃。

22. 45% 的回應者持共同觀點:為讓教友善盡父母職,教友團體的關懷照應和實際支援明顯不足。當中只有約四份一回應者認為,現在已有實際的支援。

23. 大部份(95%)回應者深深意識到,為領養及助養父母提供支援及相關的牧養,十分重要。

24. 略多於一半的回應者深信,教理講授大致上已涵蓋有關父母聖召的內容。至於這方面是否充份地加以強調,則取決於傳道員所預備的教材有多深入。

25. 大部份回應者同意,作為父母,在履行教育的使命上,他們感受到教友團體的關顧和支持。各種途徑包括:堂區活動、家庭小組、主日學,以至整個天主教學校制度。

約三分一回應者要求:以家庭網絡及家庭小組形式作更強大的支援。部份回應者指出,他們較喜歡使用新媒體,如Facebook《臉書》,連繫公教父母,交流訊息。這些父母都期望在靈性上及教養子女的培育上,得到更實質的支援。少數回應者表示,自己在教育的使命方面,沒有得到教會團體任何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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