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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及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於二月二十七日的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提交建議,要求當局規管外傭中介公司,保障在港外傭權利。
勞委會建議當局取消外傭終止合約後只能留港兩星期的規定,容許已向僱主提出合理申索的外傭,在通知入境處後可延期逗留至審訊完結。此外,正委會二月二十三日假聖安德肋堂舉辦分享會,由外傭與傭主一起談論本地外傭處境。(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