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斟字酌】不刊之論

期數
3721
刊登日期
2015.06.12
作者
秦 思
主曆
主曆 2015 年 06 月 14 日

「不刊之論」這成語,若以現代語文來猜測其意思,很容易理解為「不可刊登的言論」,因為今天我們都把「刊」解作以文字發表或刊載出來。

若這樣去解釋便大錯特錯了!

「刊」這個字的本義不是刊登,要解作削去,粵音念hon1高平聲。古代的文字不是寫在紙張上,而是刻在竹簡上的。因此,字一旦刻錯了,不能抹去再寫,一定要用刀子把這字刮削掉,再刻上正確的字,這才是「不刊之論」的「刊」字本義。為此,「不刊之論」絕非「不可刊登的言論」,而是「不須修改的言論」;換句話說,是指「正確的言論」。這成語見於漢代楊雄的《答劉歆書》:「是懸諸日月不刊之書也。」意思指一本書若放於天地日月間也不必修改的,當然是一本言論正確的好書了。而「不刊之論」這成語便是由「不刊之書」一詞衍生出來的。

後代的「刊」字漸漸有了雕刻的字義,由於古代印刷書本所用的印書版,都是把字雕刻在木板上,「刊」便有了「刊登」這個引伸義。但要緊記︰「不刊之論」「不刊之書」「不刊之則」等詞語的「刊」,絕不能解作「刊登」,以免鬧出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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