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小品】共融聖事

期數
3722
刊登日期
2015.06.19
作者
麥琬淑
主曆
主曆 2015 年 06 月 21 日

他們正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了,擘開,遞給他們說:「你們拿去吃罷!這是我的身體。」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他們都從杯中喝了。耶穌對他們說:「這是我的血,新約的血,為大眾流出來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我決不再喝這葡萄汁了,直到我在天主的國裏喝新酒的那天。」(谷十四22—25)

耶穌在最後晚餐時建立了聖體聖事,想想一位這樣愛祂弟子的耶穌,在受難前的心情,祂是十分捨不得離開他們的,然而,也是因為愛,祂必需離開。所以祂建立了聖體聖事,試問有那種方式能比這種方式更能與人共融?我們吃食物,是將這食物由我們的口中,吞入我們的體內,經過消化的過程,而入了我們的血管內,在我們的身體內運行,成為我們身體的一部份,滋養我們。而耶穌就用了這種方法進入我們的身體內,成為我們的一部份,可以說是:實質上及精神上滋養著我們。

在若望福音中,耶穌又說:「誰吃我的肉,並喝我的血,必得永生,在末日,我且要叫他復活,因為我的肉,是真實的食品;我的血,是真實的飲料。誰吃我的肉,並喝我的血,便住在我內,我也住在他內。」(若六54—56)

所以耶穌雖然要離開我們(這個世界),但反而祂更在聖體內與我們共融,而且沒有其他更共融的方式了。我們每一位基督徒在領受聖體後,與耶穌很深的共融,不只如此,領受聖體後的我們也彼此共融,因為我們都在教會的奧體內,耶穌為頭,我們是肢體,肢體與頭是共融,而肢體之間也是共融的,正如聖保祿說:「如今肢體雖多,身體卻是一個。眼不能對手說:『我不需要你;』同樣,頭也不能對腳說:『我不需要你們。』(格前十一20—21)因此在教會內每個人都是同等的,大家都是兄弟姊妹;但可惜,很多時候我們會為了一些事情有著不同意見,甚至只是一口氣,而不放過其他人,對一些人就是看不過眼,容不下他人,每事加以挑剔;這就破壞了共融聖事的本質。我們要感謝天主,是祂創造了每一個不同的人,有人做先知,有人做教師,有人做傳福音者,大家各盡其職,為建樹教會;那又為甚麼要每事每物都要爭取呢?

我願用聖保祿的話語來自勉:「不但如此,而且那些似乎是身體上比較軟弱的肢體,卻更為重要;並且那些我們以為是身體上比較欠尊貴的肢體,我們就愈發加上尊貴的裝飾……天主這樣配置了身體,對那缺欠的,賜以加倍的尊貴,免得在身體內發生分裂,反使各肢體彼此互相關照。」(格前十二22—25)我們要記得:「若是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都一同受苦;若是一個肢體蒙受尊榮,所有的肢體都一同歡樂。」(格前十二26)

主耶穌,可憐我們吧,我們離開祢的理想實在太遠了!

 

  • 本欄作者:伍維烈、何家怡、梁偉才、梁達材、麥琬淑和黃潄芳輪流執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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