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涵蓋宗教
(本報訊)有宗教人士擔心,中國當局或會藉著七月起實施的《國安法》收緊宗教自由,此外,內地與香港的教會團體交流亦或會受影響。
對於《國安法》把宗教列入國家安全事項,聖神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林瑞琪博士七月十三日對本報說:「中央政府給予框架,惟地方政府執行條文時會收緊標準。」他指地方官員可借《國安法》進一步遏制的藉口。
他亦擔心新法會破壞神職人員道義,例如他們或會被迫透露告解內容,故此當局將來訂立國安條例時,內地宗教人士應爭取豁免。
對內地與香港教會團體不時互相交流,好些內地修道人更到港接受培育,他說新法主要針對內地,暫未反映新法對香港的影響。他認為即使沒有國安法,目前內地宗教人士出境亦要受多重限制。
此外,本地傳媒報導,基督教牧師鄔小鶴於國安法生效當天(七月一日)被內地當局召到深圳,責令不得召集國內基督教信徒到港接受培訓,亦不得向來港的內地學生傳教,林瑞琪說,內地政府即使不借助國安法,亦可作出阻撓。
對於鄔小鶴牧師一事,基督教《時代論壇》七月六日報導,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神學院院長邢福增教授說,事件對香港相類宗教團體形成無形的壓力或威脅,不免會影響它們的內地事工。被問及事件是否跟新《國安法》有關, 他說在內地氣候下,加上有關條文空泛,地方層面可能藉此收緊宗教自由。
邢福增教授說,自從內地實施內地旅客來港自由行政策之後,內地信徒來港接受短期交流及培訓已甚為普遍,內地當局對上述牧師的指控在法理上牽強,因相關團體沒有跟境內宗教組織合作培訓。
全國人大常委會於七月一日通過《國家安全法》,首次將香港和澳門納入適用範圍,列明港澳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七月七日出席電台節目時指出,《國安法》並非針對香港,惟適用於國家每寸土地。被問及港人如有違反國家安全的行為,會否在內地受到懲處,她表示要視乎不同情況。(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