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民事結合作為底線

期數
3661
刊登日期
2014.04.18
主曆
主曆 2014 年 04 月 20 日

(本報訊)有基督教牧者近日建議以「民事結合」等形式,以求取替將來有機會發生的「同性婚姻」立法,保障婚姻基礎不被動搖。

《基督教週報》三月三十日指出,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教育部三月主辦的「同性運動多面睇」講座上,講者之一、播道會港福堂主任牧師吳宗文認為, 教會團體要「畫底線」,「寧可立新法,保障傳統婚姻觀」。

吳宗文建議,基督教團體可提出接受同性恆常同居者申請民事結合或家居伙伴,以訂立新法例,並把領養、稅務等項目分開審議。「教會可放寬底線,但不應超逾『家庭』。」他說。

另一講者、浸會大學校牧葉敬德博士認為教會團體應避免情緒化打壓,例如強迫同性戀者改變性傾向。他重申聖經是反對同性戀,惟教牧應牧養並關心同性戀者。

對於早前保安局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以執行終審庭就批准變性人結婚的裁決,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周一嶽三月二十八日在報章發表文章,表示該會將向政府及立法會提議,未完成整項性別重置手術的人士,只須更改身份證上的性別就可以結婚。

他說,政府建議的修例把「變性」套上狹窄定義,是漠視其他「跨性別人士」的權益。目前的修例建議則只針對完成整項變性手術的人士。(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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