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才是正題

期數
3729
刊登日期
2015.08.07
主曆
主曆 2015 年 08 月 09 日

今年五月二十二日,愛爾蘭六成一選民參與公投,其中壓倒性的六成二選票贊成修訂婚姻的憲法定義,通過同性婚姻。

愛爾蘭被視為其他西方國家的重要先例,尤其是對美國來說,美國最高法院當時即將就同性婚姻進行裁決。

可是,在許多方面,社會上的討論卻離了題。六月一日,澳洲反對派領袖薛爾頓(Bill Shorten)在向坎培拉國會提交私人草案時,不斷使用「平等」和「公義」等字眼,卻甚少提到「婚姻」。

在愛爾蘭舉行全民公投前夕,「為平等投贊成票」是引人注意的主要口號,也是社會討論的重要議題,反而不是公投的基本課題──婚姻。

雖然薛爾頓的草案看來必定失敗,但是起碼在短期內,全球各地政府逐漸接受同性婚姻,縱使當地不同團體包括各教會反對。

然而,這是政治手法,因為人們都難以反對平等與公義,但每個人對婚姻的概念和觀點卻不盡相同,有時更會呈兩極化。

在愛爾蘭,有些人雖然不贊同同性婚姻,但依然投贊成票,因為他們認為輿論使社會兩極化,估計就算這趟不成功,下一趟也會成功,所以最好盡快了結此事。

可是,值得我們基督徒留意的是,儘管婚姻與家庭互相連繫,而且大部份人視家庭為他們生命中最重要的快樂泉源,然而,婚姻本質或甚至是人們需要怎樣的婚姻,大眾依然難以掌握,甚至淪為電視上的遊戲節目。

推動同性婚姻的運動也有蔓延到香港之勢,這促使我們反省,到底教會對這個經已開展的公眾議題,能夠作出甚麼貢獻?

今年二月,香港教區的世界主教代表會議家庭諮詢問卷工作小組在尖沙咀德信中學舉行答問大會。工作小組指出,這促使教會反省當如何懷著信德面對此事的所有可能的結果。小組強調教會的回應必須正面而積極。

婚姻差不多是世界各民族普遍接受的結合形式,早在基督宗教、教會和國家形式產生之前就已經存在,而大部份國家所認同的法定婚姻,都是指一男一女。

故此人們往往假設,各地社會對婚姻的理解和概念相當一致,誠然一如大多數的假設,實情並不一定如此。

如果社會對婚姻本質有推陳出新而又發人深思的見解,大眾必有所裨益,公眾應為此把婚姻放入正題,正如社會無懼討論同性戀議題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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