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同性關係民意調查
(天亞社訊)台灣法務部就同性關係法定地位發起民意調查,但有關調查無需核實投票者的公民身份,以致引起支持及反對者質疑其動機和結果會否客觀公正。
台灣地區主教團秘書長陳科神父擔心法務部的民調結果不客觀公正,他對天亞社說,無需核實台灣公民身分,外籍人士也可以決定台灣的未來。
陳神父又指出,網上投票未有涵蓋大部份市民,尤其是年長的基層百姓,質疑調查的代表性。他說:「我們很多教友都是長者,他們都不懂在網上投票,這樣能反映真正的意見嗎?」
台灣法務部八月三日透過《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網站發布三道問題,以收集民眾對同性戀關係法定地位的意見。它們包括:「您是否贊成制定『同性婚姻法』?」;「您是否贊成制定『同性伴侶法』?」;「您是否贊成以立法方式,給予同性戀者『類似婚姻』或『婚姻』關係,以保障其權利及法律地位?」。
法務部解釋,基於「愛爾蘭同性婚姻公投過關,以及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判決同性婚姻合法化,引發各界關注」,而且台灣社會對這類議題眾說紛紜,「有人擔心同性婚姻對家庭結構、子女利益及社會秩序可能產生負面影響;有人認為這些爭辯不只是抽象的理念立場,更是同性戀者活生生的具體日常,正義已經遲到,婚姻平 權刻不容緩」,故發起這次調查。
長達九十日的民調並提供參考資料,對「婚姻權」、「伴侶權」、「親權」等概念給予定義,並列舉全球已有廿一個國家承認同性婚姻,十三個國家承認同性伴侶地位,但同時強調「亞洲國家則尚無此類同性伴侶法或同性婚姻法規範」。
民眾可對議題投票贊成或反對,或是評論。截止二十一日,就制定「同性伴侶法」有四千四百一十九人贊成,九千一百六十九人反對,分別佔三成三及六成七, 約有七百則留言回應;而制定「同性婚姻法」的題目有六千九百人贊成,八千五百四十人反對,分別佔四成半及五成半,逾千則留言回應。
最後有關以立法方式保障同性戀者權利的題目反應最熱烈,有二萬七千四百九十四人贊成,一萬一千六百七十五人反對,分別佔七成及三成,並有四千多則回應。
然而,有網民發現,網站雖然要求投票及發言者必事先註冊,但申請無需核實公民身分,只需透過社交網站Facebook 、谷歌或雅虎的帳號登入便可。
網民質疑重複投票
兩個《Facebook》帳號的教友邱秉正也指出,這類網絡民調並不準確,網民能以多重身分登入投票,可能造成「灌票」的情況。
化名「林小胖」的青年教友擔心在民調中「被代表」。她說:「這事應該由具台灣公民身分才可投票較好,其他的聲音不代表我們。」
這位對同性戀者抱同情態度的天主教徒指出,她從前受到教會一男一女的婚姻觀教導,也是蠻反對同性婚姻的,但隨著與信仰團體的朋友繼續探討下,開始對這議題有所改觀。
在同性婚姻的角力中,陳科神父表示,台灣教會暫時處於下風,無法有所動作。他指同性戀運動常常以「車輪戰」的方式作輿論攻勢,經常有不同的民調,教會難以每次動員教友回應,「經常發電郵或者短訊給教友,他們也會反感」。
陳神父代表天主教會在七月二十七日參加宗教團體和護家盟在立法院前表達立場,並向法務部遞交一封說明函,呼籲政府停止制訂「兩性伴侶法」,以免成為第一個接納同性婚姻的亞洲國家。
他質疑,法務部在收到說明函之後才發布民調,根本沒有回應和了解他們的論點,而且民調方式非常粗疏,也不敢登記投票者的真實身分,懷疑是該部門的「圈套」,加上總統大選在即,相信或是有政治目的,希望選舉結束後會有所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