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筆容辭】慈悲與正義
今年三月十三日,教宗方濟各當選兩週年的日子,他在懺悔禮儀中宣佈教會將於十二月八日(聖母始胎無染原罪瞻禮)至明年十一月二十日(耶穌基督君王節)慶祝「非經常性聖年」,並命名為「慈悲禧年」。禧年源出猶太傳統,是猶太人一個紀念天主介入他們的歷史的方法。根據梅瑟法律,慶祝安息年,即自以色列子民進入福地那年算起的第七年,到主曆七十年,耶路撒冷被羅馬人毀滅為止,以色列都保持慶祝喜年的習慣,是他們傳統的一部份。他們每五十年慶祝一次,其基礎則是安息年,第五十年稱為喜年,現在稱禧年。從肋味紀第二十五章所寫的,有兩個關於喜年的重要思想。第一,在安息年,以民要休息,地也要休耕,第七個安息年之後的翌年,第五十年,則為喜年,以民不但要如安息年一樣休息及休耕,還要隆重慶祝(肋二十五1—12),並可贖回土地房屋,釋放奴隸,讓他們回家,得回祖業(肋二十五13—55)。 所以,喜年是釋放之年,亦是上主慈恩之年。而下屆的世青節將於明年七月份舉行,適逢慈悲禧年。教宗強調,天主樂於寬恕,慈悲不是做「好好先生」,也不是溫情主義。
教宗於《慈悲禧年》詔書中提到「慈悲和正義不是相互牴觸的,而是同一事實的兩個方面,不斷地發展變化,直到在圓滿的愛中達到高峰」、「正義是最基本的,慈悲是超越正義,但不違反正義的」。這和前任教宗本篤十六世於《在真理中實踐愛德》中所提到的「公義」和「公益」相類同。「公義」在傳統上是指把「別人應有的」給予他,人有權利所得的,我們應予尊重。公義是不得不給予的,因為這是人因他本性及他的作為而來的權利,而愛德是超乎公義的,愛是奉獻,把「自己的」給予別人。我們兩者都要尊重,而公義是最為基本的。
慈悲禧年讓我們反省,我們的社會有否讓貧窮人重拾尊嚴,發展自己的制度?據樂施會的《香港在職貧窮報告(2010至2014年)》,發現在職貧窮家庭數目由二O一O年的十七萬戶增加至二O一四年的近十九萬戶,縱使香港已引入法定最低工資,貧富差距亦不斷加劇,當中不少家庭的每月收入仍然低於綜援水平,退休後將繼續生活在貧窮中。事實上,強積金作為香港退休保障的重要支柱之一,對基層勞工尤其重要,但以強積金抵銷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安排(下稱「強積金對沖」)不斷蠶食基層勞工本應得的退休金,令他們難以負擔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貧窮不只是個人的問題,更是社會制度的問題。教宗希望我們在這聖年,向生活於社會最邊緣人士開放心懷,聆聽他們的呼聲,回復他們的尊嚴,就如舊約時代的以民,遵守天主的律法,讓貧困者重新開始的機會。教宗提醒我們「只要些許仁慈,就能使世界少一點冷漠、多一點正義」。
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www.hkj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