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間】五十步笑百步?
前些日子例行體檢,量血壓度血糖的姑娘問起我的職業,我說是在家裡寫字畫畫的。姑娘很好奇,問了許多細節。檢查完畢,我起身告辭,她終於按捺不住開了腔:「我知這樣問很不禮貌,你能『搵到食』嗎?」我笑了:「瞧,我不是『冇穿冇爛』麼?」
在香港,選甚麼為業,在許多人眼裡,能「搵到食」自是首要問題。都說古來文人和弄藝術的人都清苦,我竟以此為生,被視作怪物也理所當然。在我們這城市,讀過兩年書的人說到香港,都以中西文化薈萃,有頗高的文明程度為榮,但對於何謂中西文化,除了考試要背誦的標準答案,常識幾近於零,自家和兒女要讀甚麼進修甚麼,著意的常是文憑會否被認可而有利紥職加薪,文憑到手便過海神仙。是以人文學科不是沒人問津,但讀藝術的常既不會畫也說不清藝文之道,拿到皇家器樂試文憑的小孩常不知3B是誰,畢生沒聽過古典音樂會,家長以為八級便到頂者比比皆是。近日有學生揹著大提琴進地鐵,長度超出幾公分便遭「唔妥」;前些年有著名外地畫者在本港某屋苑寫生,竟被看更認為侵犯了主權被驅逐;書展上,有書本封面印著祼體古典名畫被斥不雅結果下架……筆者本人也曾因在教畫專欄示範如何繪畫女性人體被好事之徒向政府投訴,有關當局不予受理,官兒卻說在公眾傳媒展示裸像總是不好的云云。唉,藝用解剖和人體寫生是近代正統美術院校的必修課,連大陸在最保守年代也照教如儀。在號稱文明之都的香港,竟有這令人瞠目結舌的是非,跌眼鏡吧?
不是學音樂或弄藝術的「大晒」,也不是說,談藝術便有權不理風化人情,規矩都該網開一面,而是慨嘆,當一個城市不把有許多學生揹著樂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人坐下來在街頭寫生,報刊教畫還有人看,是令人愉悅的一道文化風景線,反而認定這觸犯了其主權,損著其牙眼,或拿著了甚麼把柄可令別人顏面掃地,好展示自家如何道德……如此這般地劣幣驅良幣,若愈來愈成氣候,香港真不知會變作甚麼世道。看這兒人人(尤其是大小官兒)天天說創意談文化,言談卻常露出不知創意和文化為何物的馬腳,便想到這移民城市歷年從各種渠道來的人,大多只圖此地較能活得像個人樣,日求兩餐夜求一宿。不是說原來吃慣苦的人修養和嚮往一定卑下,可憐的只是,這批人中發了財的大多並無立品;爬不出頭的,嚮往的境界始終停留在「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的段落;能接受的所謂「文藝」,能討好這群人的「文藝」,便始終離不開由粵語殘片到港產片肥皂劇的婆媽感喟,或不是拳頭就是枕頭的趣味,「搵食大過天」便是唯一背書。有機會上位坐而論道者對正統文藝文本來就只人云亦云,一發聲豈不悶絕人寰或洋相百出?近來此地好些人愛與充滿市氣的暴發戶同胞劃清界線,但許多港人又何曾脫離了原來那副氣味?令人不禁納悶,五十步笑百步,誰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