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間】苦笑

期數
3739
刊登日期
2015.10.16
作者
楊志強
主曆
主曆 2015 年 10 月 18 日

近來家中有部CD機壞了,得空便到音響店,碰上合意的機器,便著店員試聲。想不到走了多家,拿來試播的,都只有時下本港的流行曲。說來慚愧,我對本港流行樂壇一無所知,別說半張這類唱片也沒有,連本港電視也近三十年未看過。前輩樂迷常把這些唱片叫做「江湖碟」,都說在製作時加了許多「味精」,如今有機會一聽,果然仿如品嘗快餐店「美食」,實在沒本事分出在不同質素的設備播放效果有何分別。愈聽愈茫然,只好對店員說:「對不起,我不太懂得聽這些,改天我帶張唱片來試試吧。」店員說:「你可以慢慢學著聽呀,『食嘢食味道,睇戲睇全套』,既肯花如許的錢聽音樂,欣賞範圍還是闊些好。」

我無言。人總有不同品味,不同品味必有不同好惡。流行音樂和電影中確有令人眼前一亮的佳作,如剛才我在臉書上偶爾聽到幾句流行曲錄音,不禁心頭一動,止不住把鏈接記下,待後再細聽。但也「打定輸數」:閃光的東西未必定是金子,一句半句入耳常只是「霎眼嬌」,即使碰上好作品,畢竟如沙裡掏金,可遇不可求,平素漫山遍野的,砂石既多,垃圾更多。領教多了,便只能敬而遠之,甚至敬謝不敏。「敬」的前提是不敢侮慢:既有那麼多人須臾不可或缺,箇中必有其理,蘿蔔青菜各有所好,誰也無權更不必評論別人的心頭好。「遠之」是雖然我曾希望能留連其間,卻始終看不下去,聽不下去,最後唯有以這輩子不必領教為最大的幸福。這並非偏激,只是愈來愈覺人生苦短,手邊的好書好畫好戲好音樂要欣賞還忙不過來,何必費時失事,去領教這些九成只會令自家失望或生氣的東西?

在七、八十年代,本港連街頭的唱片檔既賣許冠傑和鄧麗君,也賣安迪威廉士和披頭四,更不缺巴赫和貝多芬。到文化中心音樂廳既可聽維也納愛樂,也可聽Philip Glass玩簡約電子音樂,有時還可碰到肥彭全家來捧場……文化中心的建築群雖被詬病多多,畢竟一年到晚,能登大雅之堂的畫展、音樂會和歌劇演出仍有不少,雖不至都令人擊節讚嘆,起碼太令人倒胃的東西不像後來那麼多機會敢拿出來「獻世」。也起碼,那時還有個乾乾淨淨的尖東及海傍。這些年,碰上內地小輩央我帶路到那兒一觸明星手印,真不明白,這「星」們緣何一下子都成了香港的文化標竿?更不明白,為何千里之外,人們對這些「星」們,竟比家人更熟更親更津津樂道?也真懷念尖東海傍剛落成的無遮無擋日子。那時也沒甚麼煙花匯演,升斗小民一家大小可在海濱蹓躂納涼看維港夜色,多麼寫意?

一個人,一群人最欣賞甚麼,雖未必可論斷其德性,但味況便可意會不必言傳。眼下,能說了算的人連所謂的「星光大道」也嫌味道不夠,得改建成該種味道更濃郁的去處才善罷甘休。不與之一般見識者唯有苦笑:這就是香港能生存的唯一「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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