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筆容辭】鉛水,誰的屈辱?
打開香港水務署的網頁,關於食水安全是這樣寫的:
「香港是世界上可享用最安全食水地方之一,所供應的食水水質,完全符合世界衛生組織所訂的《飲用水水質準則》⋯⋯嚴格的食水處理及全面的食水水質監控,是保障公眾健康的重要步驟。」
今天香港市民看見這個保證,該會百般滋味在心頭。
鉛水風波蔓延至今,政府雖然為居民派發樽裝水,又安裝濾水器,但這些措施並未令居民安心,傳媒的鏡頭下所見,有些居民還是天天到街喉取水回家,不敢用屋內食水,面對家中的孩子,深感無奈又無助。究竟甚麼時候才能徹底解決問題?大家還在等答案。
政府鎖定含鉛焊接物料是主因,水務署署長林天星於七月十一日的記者會上第一時間點名公開了處理啟晴邨水喉工程的持牌水喉匠是林德深,政府表示可能會取消林德深的牌照,更可能提出檢控。不過鉛水風波廣及十一條屋邨,究竟還有多少水喉匠牽涉其中?消息指還有另外兩人,他們負責的工程比林德深還要多,究竟他們是誰?為甚麼政府只公開一人身份?幾個月以來,政府始終沒回應。
水務署的調查小組於九月底公布初步調查結果,也指是因為水管焊料含鉛,又說是工人技術欠佳所致,似乎把責任全放在焊料及工人身上﹐但監督責任呢?雖然條例的確規定,焊接物不可含鉛,而持牌水喉匠亦要向水務署提交物料清單,才可施工,不過原來焊料是根本不用申報的,這些公共工程施工期間政府為甚麼又未有發現焊料不符法例要求?
還有,現時所有樓宇完工後,在收樓前,水務署都要進行水質檢測,確保食水安全才能批准入伙,但水質檢測却不包括驗鉛,水務署標榜食水水質符合世衞標準,翻查世衞標準,食水有鉛含量限制,那為甚麼水務署驗水又不驗鉛呢?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表示,水務署和房屋署有一定責任,監督制度有不足之處,但這個不等於公職人員有法不依、疏忽職守,而且這制度存在已久,她問:如果要今日的部門首長或者管理層,或者前線的個別人員負上責任,又是否公道呢?
誠然制度存在已久,驗水不驗鉛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當世衛都不時更新《飲用水水質準則》,而水務署亦強調他們自二O一二年起已採用世衛二O一一年頒布的新版本作為食水水質標準時,人們是有理由不明白:為何一個存在己久的驗水制度會不適時更新,這恐怕也是官員墨守成規的結果。至於既然法例規定焊料不能含鉛,但在施工前卻毋須申報,這也該是監督不力的結果。官員要不要負上責任,恐怕公道自在人心。
事件發生至今,有官員曾在公開場合飲過居民提供的含鉛食水,政務司司長在一次立法會會議上這樣說:「很不幸,我真的起碼有兩位同事飲了他們口中所謂的鉛水。由於發生了這件事,我在內部已經發出指示,以後任何官員出席公眾的場合,面對同樣的壓力和情況,是不能接受屈辱。他們要維護的不單是他們個人的尊嚴,是特區政府的尊嚴。」如果鉛水事件反映政府「認知不足、監督不力」,這番說話大概也反映政府一貫的威權管治作風,天天活在鉛水陰影下的市民聽了不知有何感覺?政府的尊嚴又究竟靠甚麼去維護?
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www.hkj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