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斟字酌】《常年期(四)》的奉派為人

期數
3742
刊登日期
2015.11.06
作者
秦 思
主曆
主曆 2015 年 11 月 08 日

常年期第三十主日那天,聆聽聖言時,我如常沒有揭開小冊子,閉目用心聆聽。讀經員誦讀《致希伯來人書五1-6》時,我聽到她這麼讀︰「……每位大司祭,都是由人間所選拔,奉派為(她把『為』念作『維』)人,執行關於天主的事……」我直覺地覺得這句讀得不妥,便打開《常年期(四)》的小冊子看看︰

「每位大司祭,都是由人間所選拔,奉派為人,執行關於天主的事,為奉獻供品和犧牲,以贖罪過……」

問題出在「奉派為人,執行關於天主的事」這句子上,我肯定「奉派為人」後面那個逗號是多了出來的。回家後翻開「思高聖經」來校對,無論最新的橫排版本抑或遠至一九六八年出版的舊版本,句子都是「奉派為人執行關於天主的事」,沒有那個逗號的。少了那多出來的逗號,讀經員便會把這個「為」讀作「胃」了。

「奉派為人,」多了那個逗號後,句子便要解作被派遣去做一個人。但這解釋嵌在這段經文內,有點牽強;若刪去那逗號,文意便變成「大司祭受派遣去為人執行關於天主的事,為人奉獻供品和犧牲,以贖罪過……」這樣,上下文的意思和語氣便一氣呵成了。

最後,我到「天主教香港教區禮儀委員會」網頁查看這篇讀經,它跟《常年期(四)》的小冊子一模一樣,多了那個逗號。這只是校對上的小失誤,只是,若多了或少了這個逗號會使經文的意義產生錯覺和弄錯字音,當然要作補救。書冊上的文字無法一本一本去修訂,但也該想個辦法三年後如何補正;至於網頁上的錯失,立時更正該是責無旁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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