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主義的出現

期數
3669
刊登日期
2014.06.13
主曆
主曆 2014 年 06 月 15 日

一直有種說法,「恐怖份子」一詞實在是由政府首創,目的是轉移視線,掩飾當局濫用權力。

在國際社會上,恐怖主義通常是指為了政治、宗教或意識形態等原因而製造恐慌的行徑,以及針對手無寸鐵的平民所作的攻擊行動。

一些以自由鬥士自居的團體,往往會被政府標籤成恐怖主義組織,背後充滿政治色彩。政府或掌權者利用這稱號,將某些團體妖魔化或定性為非法,亦同時為政府違反法律和罔顧公民權利的做法找借口,將之合法化。

今年五月二十九日,中國新疆當局在伊寧市體育館七千人面前舉行公開宣判,五十四人被判謀殺罪或分裂國家罪成立,當中三十九人被判參加恐怖組織罪,但相信沒有任何法官會認為,這場倉促的刑事審訊判案中疑犯罪證確鑿,這令人意識到,當局在公共場合展示鐵腕法律必另有目的。

近月,內地各大城市的火車站和其他公共場合發生連串針對無辜平民的暴力襲擊後,北京當局展開了長達十二個月的反恐怖主義運動。

「人權觀察」亞洲區主任李察遜(Sophie Richardson)認為,這些襲擊無疑須受譴責,完全不可原諒,但她同時表示, 這些襲擊並不能成為政府限制疑犯和普羅大眾權利的理由,或作為其逃避本身維持治安責任的藉口。

基於一些從未公布的理由,北京當局不斷指責維吾爾人應為這些暴力事件負責,並將對抗政府政策的運動標籤為恐怖主義運動。

可是,流亡國外的維吾爾人和人權組織表示,動亂和暴力日趨嚴重的真正原因,是中國打壓伊斯蘭教和維吾爾文化,以及偏袒漢人而歧視維吾爾人。

過去五、六年,政府對新疆維吾爾族進行的連串暴力鎮壓,讓人懷疑這會否是「恐怖主義」的催化劑? 

伊寧市體育場的公開審判,就如一個校長召集學校全體學生,讓他們親眼「見證」自己如何訓斥並羞辱桀驁不馴的學生。不過,他未有預料到,全體學生對其做法不以為然,更表示憤慨──審判完全未有遵守中國法律的合法訴訟程序,而政府沒有交代那些入罪被扣留者的下落或情況的做法也備受批評。

 

世界上任何成熟的執法機關都曉得「暴力滋生暴力」的道理,並漸漸領悟到耶穌所教導「若有人掌擊你的右頰,你把另一面也轉給他」的智慧。可是,中國當局似乎從未領略箇中智慧;我們亦不禁要問,在整件事上,到底最初是誰促使恐怖主義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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