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錢論道】理財4S法則
我偏好運用四S法則來看理財。
既然大家都希望多一些錢,S這個在英語代表複數的字母,配合心理上擁有很多的感覺;它還是四個英文字的第一個字母。第一個S作大楷,反映財富的來源(Source);另外三個s是小楷,表示財富的處理:花費(spend)、儲存(store)和分享(share)。
理財先要有財,故此來源很重要。經濟學指出這個世界是沒有免費午餐的,人都是要付出所擁有的來換取需要。名下有田地房產可以出讓使用權收取租金,家中收藏的藝術品和古董可以割愛變賣,股票基金債券在金融市場上也能套現獲利;不過很多人的主要財富來源是透過打工賺錢。
其實上班也是付出我們的時間、智慧和勞動力為僱主工作以換取薪酬。財富真的來之不易,聖經記載原祖被天主逐出伊甸園後,天主清楚的告訴亞當:「你一生日日勞苦才能得到吃食……必須汗流滿面,才有飯吃。」(創三17-19)
身為後代的我們也承受了這份辛勞。就是擁有的房地產、收藏品和金融資產,也都是依靠收入盈餘來儲存換取所得的。
錢的來源有了,我們便可以利用它來滿足生存的需要。花錢是生活必需,也是生活的享受。經濟上也有相對論的,一個人的花錢變成另一個人的收入來源;所以在社會上,不斷有聲音鼓勵刺激我們多花錢,廣告中非但不在乎我們有沒有錢,還提供不少渠道讓沒有錢的人去借貸來消費。做個理智的消費者,控制錢的使用,是理財的基本本能。
活在世上,沒有方法預知未來會不會遇到人生的低谷,但肯定體能在年老時會減弱;在離世前能否保持順境的際遇,時刻有足夠的勞動能力來賺取生活的必需,都存在很多變數。積穀防飢,必須在有工作機會和年輕力壯時,把所獲取的部份儲存起來,準備將來的需要。儲存私產留待日後使用是教會倡議的,一百多年前教宗很清楚的表明這也是人性和獸性的區別:「野獸只被自存和種族延續兩種主要的本能所支配著……使用牠的氣力,決定牠的行動,而牠自己卻毫無選擇能力……牠們的行動盡只是官感以及官感所能見到的東西所促成。但是……在我們這些人類身上,主要的東西乃是心或理性;使人類成為人性的……不單可以像其他生物一樣的,把種種事物僅僅作暫時的瞬間用途,並且可以把種種事物安穩的永久掌握著……供日後使用的東西。」(新事通諭5)
我們應當時刻為自己的謀生能力和所擁有的感恩,同時也應想及那些為大眾無私奉獻的服務者,及社會中的弱勢群體。
基督徒常提及的十一奉獻,可追溯到梅瑟當日帶領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往天主特許的地方進發,按照十二支派把福地劃分了十一份,分配予十一個支派,在土地上獲取物質;而餘下的肋未支派主要負責代表全體以色列人,向上主安排祭祀奉獻。梅瑟的法律「不可忘記肋未人……沒有分得產業……應取出全部出產的十分之一,儲藏在你城鎮內,那沒有與你分得產業的肋未人,和在你城鎮內的外方人、孤兒、寡婦都可來吃喝,得享飽飫,好叫上主你的天主,在你所做的一切事業上祝福你。」(申十四27-29)
今天教會的神職人員都無償地照顧我們的靈魂,社會中也時刻有為生活擔憂的兄弟;即使十一奉獻不再是今天的規定,教會也是鼓勵大家支持聖教會的經費和捐贈財物給窮困人士。
廣東俗語形容錢是水,活水是流動不息,錢亦常用現金流來表示。大S是流入,三個小s是流出的去向。如何分配,視乎來源的多寡和你處於人生中的哪個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