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長辦公處通告

期數
3746
刊登日期
2015.12.04
主曆
主曆 2015 年 12 月 06 日

 

彌撒獻儀

 

湯漢樞機業已批准,彌撒獻儀之最低金額,由目前港幣五十元正(自二零零六年二月一日起生效),調整至港幣壹佰元正,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信徒給獻儀為按自己的意向獻彌撒,不但為教會有益,而且亦因奉獻而參與教會照顧聖職人員和支援教會的工作(天主教法典946條)。

教會誠懇地奉勸司鐸們,即使未收任何獻儀(或只收到比規定的金額較低的獻儀),仍應按信徒的意向—尤其是窮苦者的意向—獻彌撒(同上945條2項)。

 

特此公告

秘書長 李亮 司鐸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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