僕人領導:良心 服從 領導

期數
3748
刊登日期
2015.12.18
作者
蘇信超
主曆
主曆 2015 年 12 月 20 日

人類的良心, 在面對「自己心底裡認可的權威」時,如果良心與權威彼此出現嚴重衝突,我們究竟會服從良心,還是會盲從領導? 

美國耶魯大學的Mi lgram教授,曾請志願者在一個房間裡,在他從旁指示下,按下一排從低電擊到強烈電擊的按掣,令到另一房間內的志願者所受的苦楚升級,以測試那位受苦者的即時學習能力, 可否因此進步。

實驗過程中,受苦者被綁在椅上,痛苦升級, 到了中後段,他會哭喊甚至大叫求饒,不過教授就站在按掣者旁邊,堅持他按到最高電擊級別的掣為止。

事實是:原來按掣者才是實驗的對象!那位受苦者只不過是位演員,根本就沒有電擊。

結果顯示,有八成半人會不受那位「被電擊」者的反應所影響,一直按掣按到最高量的電擊為止。然而,當教授不在現場,或按掣指示是由一位助手發出,服從率就由八成半大跌至兩成。

人類的良知判斷,原來會作出調整,把道德責任和主導權,都交付給在心中認可的外在權威。

領導人的道德取向和地位的重要性,在這裡非常明顯。人的良心在面對自己信任的權威時,會關上了門。在戰爭中,一隊士兵可以在軍官命令下,屠殺整條村的平民; 恐怖份子把人質斬首,在火車站用刀斬殺多名途經市民⋯⋯自己不會感到難受,沒有受到良心譴責。原因在此。

主耶穌曾形容法利塞人是瞎子,且是瞎子的領路人,而「瞎子領瞎子,兩人必要掉在坑裏」(瑪十五14 );祂亦提及:「立惡表的那人是有禍的。」(瑪十八7) 

在教會信仰組織裡,我們特別重視「僕人領導」這觀念,如教宗聖若望保祿二世於二〇〇二年一月二十九日接見到羅馬述職的台灣主教團的全體成員,發表書面講話所言:

「你們自祂領受了使命和神聖權力⋯⋯這要求深切而又親蜜地與主相契,如此你們才能取法基督僕人的樣子(參斐二7),謙遜地、慷慨地為託付給你們照顧的信友的益處而工作。」

在領袖的位置,一旦出了事, 道德責任會很大,但同時又要謙下當「僕人」,這麼麻煩,為何教友要成長和學習去領導、淌渾水? 

講授領導能力的課堂,大都從靈修角度或理論出發,不時還會把「管理」與「領導」混淆,內容亦傾向強調職份位置(權位),令人誤以為:「不是老板、神父和會長在領導嗎?『領導』這事和我無關呢!」

以上三大原因:責任、僕人、對領導的錯誤認知,使大部份教友覺得自己與領導無緣。

在這裡, 我希望透過多篇文章,嘗試與大家弄清楚:領導的真正意義,就是做光做鹽,影響周圍的人。天主渴望我們做光與鹽的角色!

一個好的巴士司機,升職去了當車隊的行政經理,隨時意味著你會失去一個好司機,添了個差勁經理!有某種令人景仰或服氣的技術能力,只是十個領導能力因素的其中之一。不要誤會,在行業或組織內,有某種專長的成就,自然就會是個好領導。你沒有,也可以成長為一個發揮光與鹽角色的好領導, 影響別人。

 

 

 

 「僕人領導」系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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